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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阿甘手机站:m.agxsw.net]     千云戈武功了得,出手却没轻重,我若恼了他,受皮肉之苦总是难免,可虽然如此,每次他问我还是会答“不疼”。

    “不疼”是假的,可是身上的疼比起心上的简直可以忽略不计,所以我从不因为这些耍性子。

    我装睡,千云戈静的连鼻息都没有,不多会儿,他挨着我躺下来,又拉过我的腕子,一寸一寸抚着。寂静中,我恍惚听他若有若无地叹了口气……

    醒来已是暮时了,千云戈半靠在榻上,定然看着我。我动了一下,才发现双手不知道什么时候被千云戈捧进了里衣。

    “放手。”我说。

    千云戈想说什么,眉头簇了簇,还是松了手。

    我起身,慢慢理着衣裳,余光中依旧是千云戈望向我的侧影,我视若不见,甩甩头发想离开,千云戈却一把抓住我。

    “好了。”他话语中带了丝压不住的焦躁。“摔疼了哪里让我看看。”

    “我又不是娇滴滴的千金小姐,王爷不用担心。”我说的十分平常,没有半点脾气。

    千云戈拦住我,抓起我的右手在眼前晃晃,我才要为他的死缠烂打恼火,眼睛突然被一道泛着幽光的白雾晃住了,腕子上传来阵阵沁人的凉意。仔细看去,竞是块半月状似玉似珠的东西,被一根小拇指粗细精红的绳子穿着绕在我的手腕上,那打结的地方垂着几个流光闪烁的啼罂珠。

    “这是什么?”我问他。

    千云戈笑了笑,卖官司似的在我耳边说道:“**这样聪明,怎么会猜不到呢?”

    我抽回手,又问:“我的血晔猫眼呢?”

    血晔猫眼是西凉国的绝品,世上只有九颗,据说是浴了天露所以红的惑人心魄,每颗都价值。三年前千云戈在西凉皇宫见到,当即就问西凉王要下了。因为格外迷恋我这双腕子,千云戈把这世上仅有的九颗血晔猫眼穿成坠子送我做了手饰,害的许多人直到现在兜:均赫王爷身边的**,半个腕子足以倾城。

    千云戈对此却不屑于故。因为他的缘故,送我饰物玩意儿的人难以计数,但千云戈却不许我戴别人送的东西,他总是固执地告诉我:不是天底下最好的,便玷污了这副“天工之作”。我好笑于他的荒唐,却也对他的顽固十分无奈。

    “丢了。”千云戈若无其事地答道。

    “丢了?”我吃惊地大叫一声,怔怔看了他片刻,终于想到,这个人是疯子,他做什么都实在不足为奇。

    千云戈见我如此,又拉我入怀,安心了似的轻声说道:“这下不气了吧?我派人找这块‘冥玑’找了好久呢,本来想着你生日的时候送你……唉,还是等不到。你可要收好了,天底下再没有第二个了……”

    我暗自笑着——冥玑,开天辟地时神化之物,匿于冥冥中,自有灵性,识主庇佑,险中度难,天地唯一。千云戈啊千云戈,这样的奇珍异宝你也给我,难道你真的恋我到了不可救药?

    “这些荒唐的东西王爷也信,我看还不如那几颗猫眼看着可爱。”心里莫名的,讥诮的话顺口就说了出来。

    千云戈狠狠勒了一下我的肩膀,口气却难得的宠溺:“没良心的小东西!为了它,本王生生折损了十七个镶銮禁士,你是诚心气我呢!”

    “哦?”我的身子微微一颤,十七个镶銮禁士?也是和我差不多大的年轻人吧,十七个,个个绝顶高手,为了你对一个人的宠那十七个枉死的都不算什么。

    “冥玑本来就是有灵性的东西,它若不叫你找到,凭你上天下地,翻江倒海……”

    我再也听不进他的话——固然知道‘冥玑’的珍贵是九百、九千颗血晔猫眼都不敌的,但这样的比照却让我悲怆得无法自已,因为这就是千云戈永远的道理——全天下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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