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费城这里往阿巴拉契亚山西部走,可是也走不成了。

    这是史沃德的一个观点,而之所以选择纽约,还有一个更重要的事儿。

    “我们直到纽约,可以赢得一定的时间,然后在纽约组织起军力,跟那个帝国抗衡,纽约的地势很不错,我们可以据哈德逊河而受,关键是纽约是多岛构成的,海洋上,帝**还不见他们的势力。”

    对,史沃德看的这一点很正确,就是纽约很可能可以守住,有时间,而且有地利,关键是纽约那啥都有,大城市嘛,其实最关键的是,还靠海呀!

    其实,史沃德有一句没说出来,就是如果按照现在的情况往下面发展,如果从地图上来看,当帝**攻破了华盛顿之后他们一直北上,纽约最后都守不住的话,那这会形成一个什么局面?

    合众国的东部会被帝**给完全封锁!

    简单来说,那就是合众国没有出海口了!

    合众国是什么国?原来是英国的殖民地呀!

    也就是说,就算是合众国最后不行了,他们还有一招,就是可以向英国人求援啊,甚至可以说,我们以后还给你们英女王效忠,对不对?

    这都可以呀,为了能对付那个帝国,合众国的东部一定要有出海口啊,而且从经济上来考虑,这也是非常正确的呀,所以,实际上纽约是非常关键的,绝对要守住的。

    而现在,明显的费城是守不住的,可你们非要去,这不耽误时间吗?

    这个建议,应该说还是非常不错的,很有远见,可以说,史沃德这么一点,林肯就明白了,但是,林肯能同意吗?

    “先生们!我们还是先去费城吧!”

    这就是林肯的决定!

    “……”林肯在做了这个决定之后,朝史沃德抛了一个非常遗憾的眼神儿,他真的是要表示一下歉意。

    可实际上,史沃德也很清楚,林肯很可能不会听从自己的建议,他为啥最近很少说话呢?

    因为他很清楚,就算自己提了建议,也许自己的建议有用,可是如果他去做总统,他也不会采纳自己的建议的……(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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