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是,没多久就传来蒙大拿发现了黄金的消息,哎呦这个消息可真厉害,马上就又不少的人跑去淘金!

    这一路上是要过内布拉斯加地区的,这一大片全是人家达科塔人的地盘,而且也不知道怎么的,达科塔人的战斗力陡然提升!

    那么,合众国的老百姓让那些个印第安人给揍了,合众国政府你管还是不管?

    没办法不管,你是民主政府呀,你要是不管,你就是怂啊!

    选票还要不要?

    于是,那就干呗!

    达科塔人本来是挺温和的,基本上以前都是被那些个白人给搓圆捏扁随便的,但是被搓的多了,他们也受不了,于是,疯马这样的英雄少年就杀出来了,就是干!

    现在还有帝国那边提供的武器,虽然不是什么太好的东西,但是对付合众国还算是可以,于是,这顿乱打。

    之所以是乱打,就是并没有什么大的战役,因为那边的地理状况就那样,整个一个大草原,你大军过来也不见得抓得找什么,就得变成小股打游击战。

    这样的战斗,对合众国方面消耗太大了,所以,就到了福瑞斯特投诚过去的时候,合众国真的是快要吃不消了。

    人都跑了,之前跑过来的那些个东部的人,一看情况不对,他们又往东部去了……

    那如此的境地可怎么办?

    正所谓,狗急了也跳墙!

    合众国政府最后就研究了一个法子,那就是去刺杀美利坚帝国的皇帝!

    帝国帝国,他们有皇帝呀,只要把这个皇帝给宰了,那他们就是群龙无首,那么合众国就有翻盘的希望。

    不得不说,这个想法还是靠谱的,可是想要刺杀那个皇帝,哪里是那么简单的?

    这个事儿,要怪还得去怪那个平克曼,就是这个家伙之前刺杀了一回,搞的还挺大,结果就让那个皇帝的安全问题被极其的重视了起来。

    别看李梦杨这个家伙好像到处走,参加好多的活动。但其实那都是非常细致的安保程序的,非常的严格。

    对于这样的事情,合众国这边也知道,安德鲁.约翰逊骂平克曼就不用说了。可后来这个事儿有了转机。

    美利坚帝国的皇帝要去参加世博会!

    这个是应邀出访,而且这是去了国外呀,那安全方面恐怕就没国内的那么严,最重要的是,这是世博会。人一定非常的多,人多就好下手呀!

    无论怎么合计,这都绝对是美利坚合众国最后翻盘的机会了……

    那么,这个机会可怎么用,或者说谁去当这个刺客呢?

    没人愿意去!

    甚至不是愿意不愿意的问题,而是没有这方面的人才了!

    对,人都跑了,而凶悍的那些个美国牛仔,他们都去淘金去了,不是淘着了金。就是死在了内布拉斯加的路上。

    刺客这个职业,不是那么好干的,不是你随便找个阿猫阿狗来就行的,而现在合众国这边剩下的,除了老头妇孺之外,就这些个军人,那大多都是对合众国极其忠贞,或者说白一点儿,就是之前合众国的精英阶层。

    是呀,只有这个阶层可以不受黄金的诱惑。可以不跑回到东边去,这个阶层的利益是跟合众国在一起的,但这个阶层的人……那以前都是官老爷,都是有钱人。你让这些个人去当刺客?

    于是乎,看来看去,最后大家发现,内森.福瑞斯特,你是最合适的刺客人选!

    首先,福瑞斯特对那个皇帝有刻骨的仇恨!

    种族嘛。这个事儿大家都知道。

    其次,那就是福瑞斯特这个将军跟合众国的将军不一样,他是真正在战场上冲杀出来的,而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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