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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假如两男两女,分别住在两套两居室宿舍内,恰好分别搞了对象想同居,于是就私下调换一下,便什么问题都解决了!

    这样的情况,随着公司人数的增多,这几乎必然会发生,就算规定不可私下调换宿舍也没用。

    规定也不能违反人性。

    还有一种情况,假如是一对情侣,就要申请同一套两居室中的主卧与次卧,怎么办?说不可以不合适,假如可以的话,岂不是等于刚入职就能分一套两居室?

    这又涉及到另一个问题,有的户型客厅面积还很大,这也是公司的物业。这种公共区域怎么管理,与本小组无关,但报告中需要提醒物管部制定相应制度。

    华真行建议,将两居室的户型抽出去,不要拆分为单间宿舍。统一后的a类宿舍,就是各种三居室户型的单个房间。

    华真行将宿舍标准修改为五类——

    a类:各种三居室户型内的单个房间(其中三室三卫户型全部改造为女员工宿舍),分配给一至三级员工。

    b类:一室一厅(55)或单开间一居室(40),四级及以上员工皆可选择。

    c类:两居室(90),五级及以上员工皆可选择。

    d类:三室一卫(140)或三室两卫(170),六级及以上员工皆可选择。

    e类:四室三卫(220),分配给七级及以上员工。

    七级员工就是副总裁级别了,比如齐以超,人数并不多。以上选择都可以向下兼容,比如齐以超可以选e类,但他本人坚持就要套b类一居室当宿舍,原则上当然也行。

    问题三:以上都是针对单身的情况,假如员工成家了呢?若夫妻双都是本公司员工,这又该怎么处理?

    华真行建议,按“成家加一级、有孩子加两级”的标准处理,这是一整套解决方案。

    所谓“成家加一级”,是指在夫妻双方都是本公司员工的情况下,按级别最高的一方计算,提供宿舍时再加一级待遇,这项政策对三、四、五级员工有效。

    华真行举了个例子,比如副组长戴程是三级员工,假如他与本公司的一名二级员工成家,两口子中他的级别比较高,那么分配宿舍时就按他的级别再加一级的标准分配。

    那么戴程两口子就可以分配b类宿舍,单独的一居或一室一厅。

    组长黄凤野是四级员工,假如他和同小组的林红珊成家,四级加一级就是五级标准,他们两口子就可以分配c类宿舍,一套两居室。

    再比如罗绯玉是五级员工,她如果和戴程成家,那么就按她的级别加一级,两口子可以分配d类宿舍,一套三居室。

    这项“成家加一级”的政策福利,最多加到相当于六级员工的d类标准,所以只对三、四、五级员工有效。

    还有一种特殊情况,假如是两名五级员工结婚呢?他们本来就有两套两居室了,此时可以申请换成一套三居室合住,也可以不换。

    假如不想换,就继续保留两套两居室,可以一套夫妻两自住,另一套把谁家父母接来住。单位提供的宿舍可以不常住,但不可以外租。

    五级员工和四级员工成家,与上述原则同理。

    所谓“有孩子加两级”的福利政策,按上述执行方式也就很好理解了,它对二、三、四级员工有效,最高也是加到六级员工的d类宿舍标准。

    华真行还是以黄凤野与林红珊举例,假如他们两个现在结婚,就可以分配一套两居室宿舍,等有了孩子还可以重新换一套三居室宿舍。

    虽然房子是公司的,但只要员工在职就可以一直居住,不必付房租、暖气费和物业费,只需自行承担水、电、煤气费用。

    这项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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