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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拿刀来!”

    寝宫门外,一只健壮的野鹿在不断挣扎,可在几名兵卒的强力扣押下,以往驰骋山林的矫健身姿显得异常薄弱,细长的后腿上中了箭伤,那便是皇三子李恪用强弓射伤的。

    皇帝陛下异常的雄姿英发,衣袖拢在胳膊肘上,眼睛紧盯着野鹿的胸腔,白色的毛皮异常柔软,比春夏厚上了许多。

    他的右手紧握着宦官递来的匕首。

    匕首柄手是用黄金打造的,顶端装饰有鹌鹑蛋大小的红宝石,璀璨耀眼,刀刃是用精钢打造,吹毛断发。

    “陛下,野鹿心头血虽然珍贵,但是犯不着你亲自取血,此举有失体统!”长孙皇后颦眉道。

    皇帝行事可不是肆意横行的,而是需要注重仪礼,这对于立志成为明君的李世民来说尤为重要。

    不顾规矩的人是昏君!

    若是其他妃嫔这样说话,李世民早就将她打入冷宫了。但现在阻止的是皇后,李世民就不得不耐着性子,将匕首重新放回刀鞘,慢声说道:“观音婢,父皇遇刺得此重伤,现在需要鹿血入药,某于心何忍安然视之?”

    “况且,乌鸦尚有反哺之义,羊羔亦有跪乳之恩,某为万民之表率,怎能一错再错!”

    长孙无垢闻言摇头叹息,向后退了一步,表示认同。

    玄武门之变后,李世民已经被钉在了耻辱柱上,这点哪怕是后人瞻仰唐太宗,纵然有贞观盛世的无数的功业让人歌颂,可那早有的污点却是怎么也清洗不了的!

    更何况此时的李世民刚继承皇位,乾坤未稳,没有灭突厥的壮举,也没有民殷富等等的光环加持,身上的污点特别鲜明。

    他在民间已经被黑成不成样子了!

    四名士卒分别拉住野鹿捆绑的四肢,雪白的腹部彻底暴露在阳光下,闪耀着刺眼光芒的匕首终于刺进野鹿的心脏。

    一时间,野鹿哀鸣不已,不过抽搐几声后,就彻底没气。野鹿胸膛洁白柔软的皮毛也被喷涌的血浆染的鲜红。

    那几名士卒也将野鹿的尸体翻了一圈,让心脏的血液流到地板上的银盆中。

    中医向来信奉以形补形,比如阳虚就去找虎鞭,狗鞭......

    很快,李世民就用玉碗端着一碗鹿血,再次走进太上皇的寝宫,碧玉色的玉碗盛着晶莹剔透的新鲜血液,甚至还冒着丝丝热气。

    在经过台阶时,他的脚步一滞,略微摇摇头,就再次踏了上去,弯腰将玉碗递了过去,轻声说道:“父皇,这是野鹿心头血,对伤势大有好处......父皇你就趁热喝了吧。”

    李渊哎哟的声音一停,转过头看到那玉碗里盛着的鹿血,心里一跳,乖乖,这可是生血,里面有多少病菌?寄生虫?

    喝下去后拉肚子都是轻的,万一要是得了痢疾......

    他上哪里哭去。

    至于李世民的孝心,纵然可嘉......而他也不是无情的人,多少会有些感动,但不意味着拿自己的生命安全开玩笑,得了痢疾在这个时代治疗可是一大难题,金手指给他寿命可没给他一个金刚不坏的身体。

    “世民,算了吧,贫道的身体自己知道,哎!”李渊抬头瞅了一眼玉碗,鹿血的腥味直往鼻子里冒,让他恶心的想吐,连忙摆手拒绝道。

    健康的问题先仍在一边,就是这血腥味他也喝不下啊。要是真让他喝,还不如李世民现在就杀了他这亲爱的父皇。

    心里也开始小小的埋怨李恪和孙思邈,一个好巧不巧的打猎捕获了野鹿,另一个要说用鹿血做药引。

    鹿血本就是名贵的中药,自古以来就是宫廷贵族、达官贵人治病健身的珍品。

    所以孙思邈开的这药方本就没啥毛病,只是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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