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人铅灰睫羽半阖,于白月般清雅的面容落下重重阴影,他被抱了起来骑在蛇尾上,双腿莫名没了分毫力气,越长歌凑过来与他接吻,蛇尾颠动,若不是有对方的手扣紧了自己的腰,这般一阵一阵的上下定会令朝灯掉下去。

    好、好难受。

    这种感觉,简直就像

    “小灯,”似是看出了他的难耐,对方离开他的嘴唇,转而一口裹住朝灯的耳垂:“你看,你明明很喜欢这样。”

    “你停下,”朝灯的呼吸已有些絮乱:“我呜”

    “你知不知道我找了你多少年?看见你消失,我几乎以为自己是在做梦,”他的声音还是柔柔的,却能从中听出埋藏极深的痛苦和恨意:“你我相识十年有余,你对我说过的话哪怕有十句是真也好罢了。”

    他的手指穿过朝灯的短发,原本只到脖颈处的乌发瞬间长至腰侧,随后蜿蜒到朝灯脚边,两种极端颜色在朝灯身上交织,越长歌勾了他一缕发丝,随意地收进手心把玩。

    “你这发色和肤色倒是真的漂亮,真想把你的皮剥下来,看看里边有没有心,”他稍微用力扯了扯发丝,印象中朝灯对疼痛和碰触都十分敏感,果不其然,怀中肤白发黑的美人眉目间流露出些微痛苦,越长歌勾了勾唇:“我都不记得自己做了多少个梦,里边永远都是你,不管我怎么恳求,哪怕我跪下来、我肯为你死,你最终都会毫不留恋离开。”

    “”

    太、太惨了。

    “对你当真不能宠着,”他像是在说给朝灯,又若自言自语,铅灰的眸里酝着一片温柔,却令人不由毛骨悚然:“你怕疼又没心没肺,我便将你的手脚都砍掉,你离开我一天,我就砍你一肢,四肢砍光了再给你接起来,如此往复,让你稍微尝尝我体会过的痛苦可好?”

    “”

    凯撒,哥哥,在哪,里。

    再晚一步,分尸案,要发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