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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雄蛔虫和雌蛔虫一合抱就是一辈子,到死也不分开,堪称爱情典范。所以以后别羡慕比翼鸟,要做就做一对蛔虫】

    四个男人畅饮甚欢,吃喝间笑谈当年上学的趣事,沈蜜听着也挺有意思的,但也插不上话。

    男人们喝着酒,沈蜜就和三嫂去房间里看小孩了。

    小家伙刚满月,粉嫩粉嫩的,用红布包着,沈蜜没抱过这么小的婴儿,从三嫂手里小心再小心的将他接过来,托着他柔软的腰身和巴掌大的脑袋,心里满是喜欢。

    沈蜜坐在床上,三嫂坐在摇床旁边的椅子上,看着她笑。

    “真好玩儿。”沈蜜抬眼对三嫂露出一个开心的微笑。

    三嫂眉目温润的说:“我看你还像个孩子一样,这女人结婚之前都像个孩子。你是家里的独生女吧?”

    “嗯。”

    “我跟你三哥没结婚的时候,刚刚见肖逸,也觉得他像个大孩子一样,活泼,调皮,痞痞的,一身的傲气,这些年过去,现在也成熟了许多,稳重了。”

    “他还活泼过呢?”沈蜜轻轻的摇晃着怀里的小宝宝,惊讶地问。

    外面推杯换盏的声音依旧喧哗。

    三嫂做了一个夸张的表情,撇撇嘴:“哎呦!活泼着呢!逗小姑娘,打架逃课,身边总有女孩子围着,你三哥他们谁被欺负了,都找肖逸。”

    沈蜜笑:“我的天哪,我想象无能。”

    关于肖逸,即使是当年追他的时候,沈蜜都不算真正了解他,三嫂口中的那个调皮爱打架的大男孩,和年少时代每次他出现都被沈蜜脑补成酷酷的“流川枫”的形象不尽相同。

    而多年后再次接触,沈蜜对他的印象却是寡言的,稳重的,当然偶尔会露出幽默毒舌的一面,那都是在他心情好的时候。

    沈蜜问:“他们四个是一个寝室的吗?”

    三嫂说:“不是,我们上大学的时候,都是一个学院的,杜锐和肖逸认识是因为杜锐当时喜欢肖逸的一个小姐妹,肖逸和女孩子关系特别好,女孩子都爱跟她玩,他身边的女性朋友也漂亮,你三哥觉得这小子有市场,就总给肖逸买烟抽。”

    “刘白和他们认识的比较晚,当时刘白长得特帅,长得帅的男孩子总有女孩子盯。那时候有个校花喜欢刘白,但校花有男朋友,是个搞体育的,就要揍刘白,刘白老实,每次人家找人来堵他就躲,后来那个搞体育的越来越得寸进尺,跟整个医学院叫嚣,说医学院的都是书呆子,那时候挺幼稚的,搞体育的觉得自己特帅,在校花面前惩尽了威风。”

    “后来呢?”沈蜜问。

    “后来就被肖逸给踹了。”三嫂说起这段还露出少女般的目光来,摇了摇沈蜜的胳膊,说:“你不知道,肖逸当时给我们医学院太长脸了!我还记得那天,体育生来医学院闹的时候,正赶上我们上解剖课出来。我和杜锐跟肖逸在一起,正往实验楼外走,肖逸当时穿着白大褂,身旁跟了一个姑娘,他就给人家讲雄蛔虫和雌蛔虫,把我恶心的。”

    “讲雄蛔虫和雌蛔虫干嘛?”沈蜜问。

    “逗人家姑娘呗!我记得清楚着呢,肖逸跟那姑娘说,雄蛔虫和雌蛔虫一合抱就是一辈子,到死也不分开,堪称爱情典范。所以以后别羡慕比翼鸟,要做就做一对蛔虫。”

    沈蜜几乎能够想象到肖逸那双风流的眼睛对着人家女孩笑时的痞气的模样,不禁撇撇嘴:“没想到肖同学还有这样一面啊?”

    三嫂立刻察觉到了沈蜜的醋意,赶紧把话岔过去,接着说:“当时体育生就在实验楼门口骂刘白,说我们医学院的男生都是恋尸癖,书呆子,骂得挺难听的,刘白出来了,也没还口,他就双手插兜跟着刘白身后骂,结果骂着骂着,被身后冲出来的肖逸一脚就给踹飞了!”

    “真的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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