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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裴瑾站在门口目送他们离开, 直到看不见人了, 才慢悠悠踱回屋内, 西沉的阳光变成了橙红色, 映照在屋内,犹如鲜血。

    啊, 一个白天又过去了。他愉快地想着, 开始思考今天的晚餐。

    他喜欢复杂又耗费心力的菜式,最好是需要准备一整天的那一种,那么在没有人陪伴的日子里, 他可以快一点度过这24个小时。

    今天下午的时间在与人交谈中很快就过去了,那么晚餐简单一点也无妨。

    裴瑾用了三个小时给自己做了几道法国菜, 用餐时已经接近九点, 但不要紧,哪怕不进食他也不会饿死, 只不过饥饿的滋味并不好受,在尝试绝食死亡的糟糕经历之后,他就不会再做出这样自虐的行为了。

    没有意义。

    长生不死就是长生不死, 六百年了,他自刎过,**过,投缳过, 也被子弹打中过, 被炮火击中过, 现在不还是好好活着。

    太过漫长的时光是一种可怕的折磨,所以他现在学会了找各种各样的事情打发时间。

    救人如此,做饭,亦如此。

    安静地用完了晚餐,他把碗碟端进厨房,挽起袖子清洗餐具与炊具,倒入洗洁精,放水,认真地将油脂一一洗去。

    说来有些好笑,在家境最贫寒的那几年里,他也没有洗过一次碗碟,因为他是读书人,寒窗苦读的十几年里,寡母靠刺绣的手艺供养他,不让他为任何俗物分心,只盼着他一朝金榜题名,能光宗耀祖。

    十二岁中秀才,十八岁中举,二十二岁得中一甲,被圣人钦点为榜眼,授翰林院编修,同年,寡母病重,次年,丧母,守孝三年,二十七岁,重返朝堂,在礼部谋得一职。

    同年,奉命跟随船队出海,沿途向番国宣天子诏,并给予赏赐,然而,并不是所有番国都买账,时不时就有武力冲突,他所在的船只就是在一次武装冲突中不幸被击溃,他落入海中,九死一生,漂浮几天后为人所救。

    再后来,他的时间停止了,不老不死,青春永驻。

    他以二十七岁的外表,活了六百多年。

    那么长的时间里,他时而觉得后悔,自责没有好好孝顺母亲,金榜题名又如何,俸禄微薄,他的母亲并没有过上好日子,她唯一拥有的,不过是那不能吃不能喝的凤冠霞帔。

    洗干净了最后一个盘子,裴瑾擦干手,收回了所有的思绪。

    活得久了就免不了要回忆过去,可这不是一个好现象,越是回忆越是会发现,自己原来已经走得那么远。

    朝为田舍郎,暮登天子堂,当年的天子何在?帝王将相,已成云烟。

    把一切都收拾妥帖才十点钟,果然一个人的话,时间好像被无限拉长了,他有很多次都以为黑夜永远不会过去,自己再也看不到白天。

    可现实是,明天总是会到来,日复一日,永无尽头。

    裴瑾给秘书打了一个电话,交代了一下明天出行的事,精明能干的秘书对老板这么晚了还布置任务毫无怨言。

    高于市面上的双倍薪资足以让她心甘情愿接受这样高强度的工作。

    “好的老板,没有问题。”秘书一口答应他所提出的所有要求。

    裴瑾很喜欢她。

    如果有两个同样出色的应聘者摆在他面前要他挑选,他会选择女性,原因无他,六百多年来,他亲眼看到原先被关在绣楼上一辈子都不会出一次门的女性走到今天可以和男性竞争的地步,总有一种说不上来的怜惜。

    他们唾手可得的,她们需要费劲全力才能得到,那么努力,才能走到今天这一步,然而,时至今日,女性地位升高,可若说要和男性分庭抗礼,恐怕还有一段路要走。

    因此,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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