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出来上班,不能说所有人都是为了赚钱,但为了理想的人的确只是少数,绝大多数,九成九以上的人绝对都是为了赚钱维持生计。

    员工不满意啥的,基本只有两种情况,要么工作太累,要么薪酬太低,因此乔木允诺奖金的话还是相当有作用的,话刚说完,那两个经理就跟打了鸡血似的,揉了揉眼睛,纷纷表示他们没事,现在还能坚持的下去,暂时应该不会猝死。

    不过乔木可不敢让他们跟着。

    最终还是强硬的让他们先休息一会,然后独自一人去了就在不远处的那个接待室,这时候,接待室里面已经挤满了人,乔木一进去看了一眼,就赶紧先拒绝了那些人的打招呼,并且掏出手机联系了一下这栋大厦的物业,从物业那边临时租了一整层空楼层,充当谈判室。

    随后才跟接待室里的那些人逐一打了声招呼,劳烦他们跟她走。

    再之后,就是转移阵地,所有人都转移到乔木新租下来的那一层空楼里坐下,并且正式开始谈判。

    谈判过程可谓相当的复杂。

    那是各家代表有各家代表的想法,各家代表有各种谈判条件,有的想要合作共赢,有的想要收购。

    有的想要独家。

    有的仅仅只是想要点授权。

    再总结一点来说,那就是家大业大的,基本都想要收购或者得到独家授权,家业没那么大的则是希望不要将全息技术授权给某一家。

    而是每家都分得一定授权。

    或者直接入驻平台之类的。

    这一点乔木本身是没有什么好疑惑的,因为她想要的就是她自己做全息平台,然后授权一部分全息技术给其他集团,把他们集团旗下的游戏或者软件,全部转化成为全息模式,加载到全息头盔当中去。

    这么做,乔木的好处才最多。

    也才能够拥有话语权。

    如果她要是真的把全息技术卖出去,或者单独授权给某一个大型集团的话,那她虽然能在短时间内获得一大笔现金,但是损失的却是未来,未来全息平台的偌大前景。

    最重要的是,她可能会不太方便插手之后的全息影视环节布局。

    因此在一番争吵扯皮。

    以及乔木的坚持底线之后。

    整体合作的主线终究还是定了下来,还是以乔木把控全息平台为主,但是国内几家游戏和软件界的巨头也不是什么好处都没有捞到。

    他们与乔木交换了些股份。

    借此将彼此彻底绑定了起来。

    最后,乔木虽然付出了百分之三十二的股份,但同时也得到了不少其他大型集团的股份,总体来讲并没有吃亏,甚至还略微有些赚。

    毕竟有些大型集团的股份。

    早就不是想买就能买到的了。

    除此之外,相关合作计划也已然顺利的达成,总体来讲合作有两个方法,一个是乔木给予他们全息技术授权,让他们能够将自家的游戏和软件转化成为全息模式,并且在最短时间内,入驻全息头盔中。

    还有一个就是游戏公司或者软件公司,将他们的游戏和软件核心代码全部交给乔木旗下公司,然后乔木旗下公司将他们的软件游戏转化成为全息模式,同样放入头盔。

    两者本质来讲没太大区别,主要区别是在于将软件转化成为全息模式,需要相当高的技术以及较好的设备,这方面对于大公司而言是无所谓的,很容易就能达成条件。

    但是对于一些小公司,甚至于一些工作室而言,购买能够将软件转化成为全息模式的设备,很有可能会让他们倾家荡产,所以这才会出现这么两种不一样的合作方法。

    当然了,因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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