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就不肯走的。

    可转念一想,尴尬难堪的,只有林蘅而已。

    她想掐死那只鹦鹉,那只会羞辱林蘅的鹦鹉,只要说是失手,林家也不能把她怎么样。

    但她偏偏是个下不去手的人……真是没用!

    她深看了那鹦鹉一眼,转头叫连翘:“你去告诉二哥,我叫林家养的一只鹦鹉琢伤了手,二哥要是细问,你就说我看见这鹦鹉,想起我自己养的那只,想逗弄它,给它喂点儿食,谁知道这鹦鹉竟咬了我,倒没什么大碍,只是你见我身上不爽利,手上又伤了,偷偷跑去回话的。”

    连翘欸了声,转头就要走。

    林蘅扬声叫住她:“多少年了,这鹦鹉就这么养在家里头,桃蹊,何必呢?我早就习惯了。”

    “那不成!”温桃蹊声音是冷肃的,“我只恨自己是个下不去手的,不然立时打死了这畜生,不论是谁教的,都活该打死它!连翘,你去,二哥知道我不是个随便碰人家家里东西的人,你告诉他,他就知道我看这鹦鹉不顺眼,会替我讨说法,处置了这鹦鹉,剩下的,等晚些时候回了客栈,我自己去跟他解释。”

    连翘是很喜欢林蘅的,这样好的姑娘,怎么能叫只畜生羞辱了,虽然这畜生显然是被人刻意教的如此,是以她蹲身应了,再没理会林蘅的话,一溜儿烟似的就原路返回了去。

    林蘅抿唇:“打死这鹦鹉事小,回头林萦又要闹,我想想就头疼。”

    温桃蹊心头一紧:“姐姐?”

    林蘅面上挂着淡淡的笑,拍了拍她手背:“没事儿,你看它不顺眼,打死就打死了吧,我不是怪你。”

    “我知道你在家里处境不好……”温桃蹊哝声嘀咕了两句,“方才我就是在正堂待不下去了,才想避出来,我瞧着,你大概也不想在那里待着的。”

    她自是不想的。

    他们是一家子其乐融融,她却像个外人。

    桃蹊是她的闺中好友。

    母亲明知道她这十几年来,都难得有个闺中密友,却拼了命的把林萦往前推。

    她一直想不明白。

    她是母亲亲生的,如果说,林薰是长女,得母亲宠爱多些,也就算了,那林萦呢?

    姨娘生的女孩儿,她虽从不曾轻看了庶出的兄妹,可母亲却待林萦也要好过她。

    林蘅苦笑:“让你看笑话了。”

    “我没有看你笑话。”温桃蹊端的是一本正经,“我早知你在家里过的不舒心,却从不知道,是这样难过的。嫡出的女孩儿,还要叫林萦一个庶女压你一头,还有你那个姐姐——”

    她啧声咂舌:“我看她手段倒是高明,也不知是怎么收服了林萦的,就那么心甘情愿给她利用,替她冲锋陷阵,来欺负你。”

    “小的时候,林萦就很会争宠,不光是在父亲母亲面前,便是在哥哥姐姐们跟前,也是一样的。她嘴甜,生的也好看,会撒娇,会扮样儿。”林蘅拉着她往宁溪院走,像是在说着与自己不相干的事,语气和神情,全是淡漠。

    “她很有眼色,也很会观察人的。大概是早看出来姐姐容不下我,不喜欢我,所以就一直欺负我。我性子闷,受了欺负,也不会跟爹娘说,即便是说了,姐姐也总护着林萦,时日久了,我就懒得开口,也懒得同她们争,都由着她们去了。

    你刚才瞧见的那只鹦鹉,大概是在我九岁的时候,林薰求着爹给她买的。

    后来她们总那样笑话我,又日日教那鹦鹉,把那鹦鹉提到我面前,冲着我喊……”

    “姐姐……”温桃蹊心像针扎了一样的疼,她有些听不下去,拦了林蘅的话头,“她们这么坏,你爹娘也不管吗?”

    林蘅摇头:“娘从来都不管,一向都纵着我姐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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