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奏一下,走个形式,小朝廷作为橡皮图章表示同意——得到官位之后也不用去京都的小朝廷表示感谢,现在的幕府禁止大名和手下旗本直接和小朝廷打交道。

    幕府封的“役”也有被分成“役”和“番”的内部说法,“役”是文职,“番”是武职,但平时大家还是普遍称呼幕府的官员为役人。

    小栗家本代家主承担的“役”职是远国奉行,作为幕府的高职位参与治政。

    德川幕府建立之初,庆长十八年(1613年),幕府颁布《公家众御条目》、《敕许紫衣法度》。后来于元和元年 (1615年)德川家攻陷大坂城,消除了丰臣政权最后残留的据点,又逼着扶桑皇室的小朝廷同意了《禁中并公家诸法度》,规定皇室的权力仅限于改元、叙位、任官等,将“大政委任” 幕府。

    其中,第一条就是“天子诸艺能之事,第一御学问也。不学则不明古道,而能政致太平者末之有也。”意思是天子的主要任务是研究学问,治政这回事您就别操心了,由幕府代劳多省事啊。

    另外还在第七条规定打了补丁,“武家之官位者,可为公家当官之外事” 规定武家的役值和公家的官位有区别,武家担任的只可能是朝廷的虚衔,朝廷不能用加官爵来控制武士。

    而且第四、五条规定是“虽为摄家,无其器用者,不可被任三公摄关,况其外乎?”“器用之御仁体,虽被及老年,三公摄关不可有辞表,但虽有辞表,可有再任事。”这是幕府为未来干预朝廷的核心人事留下的伏笔——幕府完全可以用“能力不称职”为理由要求朝廷任命自己选中的人选或辞退不配合的人选。

    第十一条规定:“关白、传奏、并奉行职事等申渡仪,堂上地下辈,于相背者,可为流罪事。”该条规定是说,幕府的命令和小朝廷的命令具有同等的地位,朝廷的公卿如果不遵守,一样可以被治罪。

    通过《禁中并公家诸法度》,德川幕府控制了朝廷,家康自己说“德川家任国家之重,由根柢观之,尊王与崇霸二义无所抵触”。

    可家康没想到,忽悠别人的同时也把自己人忽悠瘸了,御三家的水户藩在“尊王”的学说上越走越远,最后给了小朝廷在幕末翻本的机会。

    幕府掌管大政,那么小栗家的远国奉行在版图中处于什么地位呢?类似中华的封疆大吏。

    中华的朝廷是三院六部制,明清有了内阁或者军机处,德川幕府的内部架构也差不多,但作为分封制的扶桑,形成了内朝、外朝和诸侯共治天下的特殊局面。

    内朝就是将军的侧近,类似明朝的司礼监,但不用净身——这个算是扶桑的一大亮点,净身太不人道了。

    幕府的各项法令和决定也需要文书流转,需要将军盖章同意,作为首领的将军拥有一票否决权,甚至将军还可以指派侧近去关注、干涉甚至直接执行某项特殊命令。御侧御用人、御侧众、儒者、奥诘儒者是内朝的骨干力量。其中御侧御用人是谱代大名中选拔;御侧众是谱代大名和大身旗本都有,外样大名很难插足;儒者、奥诘儒者是一些儒学者,出身一般也都是武士,就算不是也提拔成武士了。

    外朝是幕府的正式官僚机构,由江户官和地方官组成。江户官就是中枢机构,核心是类似内阁或军机处的机构叫老中评定会——类似宰相的大老位于老中之上,但不常设。

    老中定员4-5人,任职资格是二万五千石领地以上二十万石以下的谱代大名,任命由内朝和外朝PK——有的人选是众望所归,有的是内外PK,也有内内PK、外外PK、内内外外联合PK。

    首席老中是老中的头领,胜手方老中“胜手挂”因为权利大被视为实际上的次席——胜手挂专管财政与农政者,是勘定奉行的直属上司。

    老中的助手是若年寄,定员3—5人,任职资格和老中差不多——本身若年寄就是老中的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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