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这家酒吧的地理位置不错,位于新城区娱乐中心,其次客源更是不愁,一楼慢摇吧的客人,说是人满为患也不足为过。当然了,最为重要的,还是这栋七层商业门市,按照正常的市值来讲,就已经过了三千万。

    这么一家价值至少五千万的酒吧,任胜天居然心甘情愿地转让给陆晨了,这也未免太不可思议了吧?

    “他会答应吗?”

    叶青菱暂且压制住了心中的惊讶后,目光不由得看向了一旁的陆晨,心中猜不透他会不会接受。

    从打结婚后,陆晨给她所留下来的印象,就是穷且吝啬,花钱向来都是精打细算,从来都不会浪费一块钱。而且每一次外出买东西的时候,掏钱结账的人,有时候是她,有时候是她父亲,几乎很少会看见陆晨主动掏钱。

    她并不知道,母亲每个月给陆晨的零用钱,究竟是用在了什么地方。她从来都没见过陆晨给自己买过什么东西,就连手机,还是一两百块钱的国产山寨机,N年前就已经被淘汰了。

    对于像陆晨这样的穷人来讲,这家价值至少五千万的酒吧,其所能够带来的诱惑,简直是让人无法拒绝。

    别说是陆晨了,就算是换成了她,恐怕也无法下定决心拒绝吧?

    另外一边,任胜天则是面带微笑地等待着陆晨的决定。

    在紫夜会所的那一晚过后,他已经派人去调查过了陆晨的资料,知道陆晨从小是一个孤儿,生活并不富裕,最近一年来还主动当了叶家的上门女婿。从陆晨的生活轨迹来看,绝对不是什么有钱人,其身上所穿的全都是地摊装,加在一起价格不到两百块。

    按理来说,作为能够让方老爷子派出座驾来接送的方家座上宾,陆晨不应该混得这么惨才对啊,但资料上却明明白白显示着,陆晨所过的生活,就是普通到不能在普通的普通人生活。

    “难道现在的高人,都喜欢扮猪吃虎吗?”

    任胜天的心中,一直都有着这样的一个疑问。

    因此今晚,黑玫瑰酒吧的转让,即是他对陆晨的感谢,同时也是他对陆晨的试探。

    至于在场第四个人阿龙,没别的说的,只是单纯的羡慕嫉妒恨而已。像黑玫瑰这样的大型酒吧,就算是他给任胜天卖一辈子的命,也始终无法触及分毫。

    就在这三人都认为,陆晨会点头答应下来的时候,他却反而轻轻摇了摇头,轻声道:“天哥,这家酒吧你还是留给自己吧,我无福消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