掉所有的异族,即便是有一天能够回到这个星球,我也要毁了它。

    这世间都是悲恶,这世间所有的人都是丑恶的,所有的苦难都加诸到了我的身上,凭什么我要受这些苦难。

    凭什么只有我自己受这么多的苦难,受这么多都折磨,我要毁掉一切,我要让所有人都死,让所有人都遭受和我一样的痛苦。

    我成为了半神,仅差一步就能够点燃神火,获得神性。但那一步何其艰难,神灵之所以称之为神灵,就在于其强大和稀少,那世界有数万半神,神灵却只有一百多个。

    我出关了,在失去了回家的目标的我,一度浑浑噩噩,四处游荡,在那片大陆上来回奔波着,像一个刺客,也像一个游侠。

    我见到了太多的苦难,人类的苦难,他们在那片大陆的最底层,挣扎求存,被当做食物,当做实验品,当做猪羊,当做奴隶。

    他们太惨了,于是我找到了新的目标,那就是,带领人类,统治这片大陆,让所有的异族都成为人类的奴隶。”

    “我撕下了粘在耳朵上的尖角,以人类的身份,网罗了数万人类,在地灵族边缘,建立了第一座人类城。

    人类是聪慧的,人类的智慧比其他异族都要强,他们只是缺少一个机会,我给了他们机会。

    我挑选资质好的人类,教他们练习斗气,成为战士,我抓来许多异族魔法师,逼他们教人类魔法,人类中有了魔法师。

    一百年过去了,人类越来越强大,人类城也越来越强大,而我,也被人类尊称为皇,号称人皇。

    终于,我的行为,惹恼了旁边的地灵族。

    地灵族就是那个以魔导科技著称的种族,他们和人类的外貌几乎一模一样,他们有着强大的底蕴,他们有着超强的科技,他们的力量无法反抗,我为了保存人类的血脉,保存我自己的性命,我投降了。

    那些地灵族心善,没有对我赶尽杀绝,而是教训了我一顿,让我老实一点。

    我心中暗暗发誓,若我成神,第一个灭的,一定是地灵族。

    于是,我独自一人去了地灵族,在地灵族人错愕的目光中,来到了他们种族的神殿前,跪在了地上,乞求那位地灵女神的宽恕。

    我跪了整整三年,无论是严寒酷暑,无论是烈日当头还是风雪交加,无论是白天还是黑夜,无论那些地灵族人在旁边骂我,嘲讽我,我都一动不动,我跪了整整三年!”

    “三年后,我终于感化了那位地灵女神,她出面见了我。我向她表达诚意,乞求她能够将人族纳为附属族群,将我纳为她麾下的战士。

    她同意了,于是,我带着人类中的精英,进入到了地灵族内,让那些人类精英去地灵族的魔导科技的地方做苦工,去打杂,暗中却让他们学习和掌握魔导科技。

    我是半神,在地灵女神的麾下,我成长的也很快,而且我能征善战,每次打仗我都带着人族冲锋在前,为地灵族打下广阔的疆土,我成为了地灵女神麾下最强大的战士。

    可是我知道,我一日不成神,就无法带领着人族崛起,成为融入到这片大陆之中。

    可是点燃神火、感悟神性,何其艰难啊,百年的时间,我都没有成神,这让我焦急不已。

    但我也并非毫无收获,我成功的吸引了地灵女神,她被我的勇猛和忠诚所折服,成为了我的妻子。

    人类的地位也水涨船高,在彻底融入到了地灵族内。而那些人类精英也没有让我失望,他们很快便完全掌握了地灵族的魔导科技,不论是筑城,还是防御工事,还是建造飞船,他们全部都完全掌握。

    直到那一百年过去了,我觉得时机成熟了,于是,在一个夜晚,我杀了那个爱我极深,对我完全信任毫无防备的地灵女神。

    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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