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让我那么擅自主张的那样写吧,但是不要改,我要改真的,这篇文章给我带有体会,我其实是一个上过大学的人,这么有体会的文章,我一定要把自己的想法写出来,我觉得这样才能收到更多的方向,更多的人都来看几篇文章,如果是单纯的热点文的话,那样太枯燥乏味了,而且他们只能吃这个瓜。

    终于终于完结了,马上最后一个句号的时候,我还在想要不要把这篇文章发出去,这真的能回来一个人呀。这个男主的名字,我以前听说过,知道他是一个特别红的名人,而且好像是关于文学方面有很大的造诣,所以我也才才关注他的,没有想到识别了这么长时间,他竟然能做出这种事情,还是我亲手把他毁掉的,想到这里,我还是觉得,实际上他自己已经做了呢,他做的就应该受到应有的惩罚,而我只是一个传播者,只是把他做的恶心告诉大家,让大家都知道他是一个什么样的人。

    我看了一下电脑上的时间。还有13分钟,也就是说我写这篇文章,只用了17分2000字的文章17分,看到我的打字速度又提高了不少。最后我第二个回车间,上次生气了,如果我没有猜错的话,或者说这家报刊网络速度更好的话,现在走出门的那一刻,他们就都已经看到这篇文章了吧,不知道他们会怎么想也许还抱着那种深信不疑的态度,也许他们压根就不会相信那个这位名人会做出这种事情要放在我的身上,我也不会信他,但是是凤梨告诉我的,凤梨说的话我不得不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