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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王气急,如果不是明大记者刚刚才用抗日英雄和人民保卫者这种大帽子怼了他一顿,一定一脚爆踹何大头那货。

    不过想想还是作罢!

    当然,更让老王头疼的不是被怼,而是天知道眼前这个突然变身高手的刘胖子是怎么搭上这位大记者的,老王一时间也有些琢磨不透这两人间的关系。

    这个时代的男女之防其实比满清之时已经开放了不少,女性也可以穿着西洋那种露着小腿的蕾丝裙和开着高叉的旗袍走上大街,但一女子就这样扒开一个男子的衣服,拿脸挨着,还是有些颠覆老王有些旧传统的三观。

    用他的想法,这一男一女,有猫腻。

    仔细想了想,沉声对何大头命令道:

    “从现在开始,刘参谋的安危就交给你了;之前团副不是告诉你老子要是少了一根毛就毙了你吗?现在老子再告诉你,要是这个胖子少了一根毛,哪怕是瘦了二两,你自己去军法处领罪。”

    已经习惯给团座背锅的警卫班长看着地上躺着的庞大身躯,也只能苦着脸点点头,朝四周还站着的几个士兵吼一声:

    “还愣着干啥?抬刘参谋回团部!”

    “咋抬?”一名士兵小声问了一句。

    何大头也是一阵脑壳疼。

    是啊!咋抬,就这最少小二百斤的体型,四个人想把他抬到数公里外的团部,估计也得累死两双。

    “用担架,找几个人去砍粗树枝,我来准备布条!”明毓却是比何大头要灵光的多,伸手就脱下军服,也不怕上面不是血就是灰,直接一口银牙咬上开始撕扯。

    这会儿可是三月,北方的三月可是零度气温,二十九军所配的军服都是夹棉袄,算不得多保暖,却是够结实。

    幸好明大记者也不傻,记得刘浪腰间还有把匕首,牙咬不动了,就直接拿匕首来割。

    工作效率很高,但显然想做成一个能把一米八大个头刘浪抬走的担架,光她那一件军服上衣是不够的。

    得,这特娘的一巴掌下去还得损失一件军服,这一幕看得老王一阵牙疼。

    不过想想终究是有些舍不得自己新置办的校官军服,冲旁边手枪队几名士兵瞪眼:

    “没个眼力劲儿,还愣着干啥,把军服都给老子脱了给明记者做担架!”

    瞬间,几件蓝色军服都给了明毓。

    不过,仅着白色内杉冻得脸色铁青的几名手枪队官兵却没有一个有怨言的。

    刘浪刚才用他的表现赢得了他们的尊敬,可不是靠着他领章上的一杠三星。

    要不是刘浪,就凭刚才那个日军军官的身手,在场的人心里都清楚,就算能全歼这批鬼子,他们最少也要付出一半人员的伤亡。哪怕他们是217团的手枪队,号称217团最精锐的那群人。

    手枪队,是西北军的传统说法,从军中编制上来说,就是团部警卫排,在战时,可扩充至一个警卫连的兵力。

    从某种意义上说,刘浪救了他们这里的多数人。

    他们甚至理解明毓为何宁愿自己挨冻,将自己的军服撕扯开做成担架,而不用地上随处可见的日军遗尸上的军装。

    因为,那上面有日寇的血,太脏!

    他们的英雄,就算受伤了,也应该躺在自己战友的温暖上,回家。

    目送何大头和明毓带着一个班护送刘浪离开,还留在阵地上的老王重新将重点放到了已经进入战斗尾声的战场上。

    战斗进行到现在,还在抵抗的日寇已经没有了,先前喊杀声震天的阵地上比刚才沉寂的多,能听到的声音就是伤员发出的闷哼声和麾下官兵操着北方土话呼喊相熟战友的声音。

    这场夜袭战,已经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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