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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叶犹欢和钟灵在一家名叫“醉仙酒楼”的客栈吃饭。

    刚坐下没多久,先后走进三伙人。

    一伙是一对形态诡异的怪人,一伙是人数甚多的杂役,最后一伙则是着装整齐,背着奇怪装备的习武人。

    这伙习武人的领队与酒楼掌柜熟识,他刚一上楼,便与掌柜寒暄。

    “关掌柜,好久不见了!”

    掌柜的见到此人,立马露出笑容,急忙从柜台里走出来,迎上男人招呼道:“马队!真是好久不见!近来可好啊?”

    “还成,现在队伍扩大了,事务比以前要多。”

    “哎呀!那是好事情啊!人多了,权力也大了!”

    掌柜的边说着,边将男人引到叶犹欢东南向的几张桌子前,继续道:“大家伙先坐着,我这就烫酒上菜!”

    掌柜的前脚走,叶犹欢就发现这个男人将目光落在了钟灵身上。

    他们坐定的方位,正是背对叶犹欢,面向钟灵。

    从这个角度来看,似乎更加方便这个男人观察钟灵。

    叶犹欢偷瞄着男人,总感觉他看钟灵的眼神不太对劲。

    除了正常的留意外,竟然还表现出一丝质疑。

    “难道这个男人见过沈静云?他看出来钟灵是假的了?”叶犹欢内心狐疑。

    于是,他在桌子上面轻轻荡了钟灵一脚。

    钟灵在关键时刻,与叶犹欢之间的默契度那是无人能比的。

    钟灵马上会意,她舒缓地放下筷子,然后很有礼节地从袖口抽出手帕,擦拭了两下嘴角。随后,便保持着坐姿,不再进食,端着一副高傲小姐的姿态。

    叶犹欢觉得照目前的架势,撤退是不能拖的事情了。

    可就在叶犹欢刚想站起身的时候,又一阵嘈杂声响起。

    这一次,上来的一伙人穿着随意,但最大的特点就是身上很脏,似乎是一群搬东西的苦力。

    领头的是一个健壮的黝黑汉子,操着一口叶犹欢需要仔细辨认,才听得懂的地方话。

    还没等露头,就听到他七个不服,八个不分地嚷道:“‘福运帮’的鼻子就是好使,还没听着音儿呢,就先闻到味儿了!动作够快的!”

    黝黑汉子的话语里带着不屑和讽刺。

    此话一出,坐在楼梯路口的那伙杂役便不乐意,领队的金丝大褂掸了掸衣袖,深吸一口气。

    表现出一副不愿与粗人对话,却又无可奈何的神态,站起身等着黝黑汉子露出头,才回怼道:“你们‘金斩帮’的腿短,还怨上我们动作快!钱嘛,谁有本事就谁赚,吃屎都赶不上热乎的,还挣哪门子钱?”

    此话一出,后上来的苦力们就集体不愿意了。

    他们冲上来后,直冲穿水靴的杂役们而去。

    两伙人怒目而立,【药】味十足。

    叶犹欢特意数了数,不多不少,算上头目,一边正好二十人。

    “谁有本事谁赚?”叶犹欢合计着金丝大褂刚才的话:“ 他们要赚的是什么钱?”

    还没等叶犹欢把所有的可能性想清楚,就听得西南向,最近身的那张桌子“啪嗒——”一声。

    这一声响,吸引了所有人的注意力。

    只见一个身高不足一米五,细胳膊细腿,佝偻背的干瘪男人,将一个绣着荷花的钱袋,和一个刺着福字的钱袋,往桌上一撂,然后翘着二郎腿喝起茶来。

    没有人知道这个人是怎么进来,甚至是什么时候进来的。

    当对立的“福运帮”和“金斩帮”的两个领头,看到佝偻男人桌上撂的两个钱袋,全都涨红了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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