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失去了贞洁几乎就等于失去了性命。

    这一点,常年混迹在礼教时代的王霄可是知道的清清楚楚。

    说了田伯光是采花贼,只采花不杀女人。可因为他而自杀的有多少,只有知道。

    这样一个恶贯满盈的奸贼,杀之大快人心。

    不过有个现实的问题就是,这家伙武功高强不好杀。

    至少对于此时的王霄来说,这个采花贼是个很难对付的对手。

    喝完水,王霄从身上摸索出一枚大钱仍在了店家桌子上。

    他在去找田伯光麻烦之前,还有一个极为重要的事情需要解决,那就是身上没钱。

    仅有的百多文钱还是之前把系统赠送的衣服给典当了换来的。

    花了一半财产买了件满是补丁的死当衣服,之前还买了糯米汁蛋清什么的,他居然成了穷光蛋了。

    堂堂宣德大帝就连一顿饭都吃不起,只能靠一碗井水充饥。王霄现在很想一个电话就喊来百万虎贲。

    沿着官道走,来到一处大城门外。

    抬头看着城门上的匾额写着大大的‘衡阳城’。

    拿出了身上最后仅有的几个大钱交了入城费,王霄在衡阳城内转悠准备想办法弄钱,至少得先吃饱饭。

    不要误会,堂堂宣德大帝,一等荣国公是不会去做偷鸡摸狗,打家劫舍的事情的。他实在丢不起那人。

    想要赚钱,哪怕是在古代也不是什么困难的事情。

    顺嘴说一句,明朝的时候出远门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你得有路引什么的才行。不过这世界里江湖豪杰们满天下的跑,也没见过谁拿出来用,就当是不用吧。

    王霄可是手艺人,有本事在身走到哪里都不怕。

    他来到了县学,表示自己是外地游历的读书人,身上没了盘缠想要在这里抄书写信赚点生活费。

    学政的人看着他身上满是补丁的衣服,疑惑询问“你真是读书人?”

    俗话说穷文富武,读书的穷人子弟很多。在这个识字率极为低下的时代里,为了补贴生活帮人代写书信就是他们的重要收入之一。

    王霄背手而立,气度不凡“是与不是,拿笔便知。”

    他的字自然没问题,跟孙若微学来的一手好字让四周看了的人都是连声叫好。

    就这么着,王霄找了一份兼职的工作。靠着帮人代写书信赚到了生活费。

    当地学政好热情的询问他是否有秀才功名在身。若是有的话,学政愿意聘请他在这里做教师。他这一手好字,说不定会被哪位大人看中做了人家的幕僚也说不定。

    王霄当然是拒绝了,他又不是来混朝廷的。

    大明风华的世界里,他的一份亲笔字帖足以在京师换来一套宅院。现在真是太掉价了。

    在县学这里混了顿晚饭,还睡了个好觉。

    第二天一早,王霄在城里转悠着来到了雁回楼。

    找了个位置坐下,点了两个小菜,一壶劣酒。花光了昨天写信赚的钱,就开始等着人上门。

    他昨天就打听过了,衡山派的刘正风要金盆洗手。路上也见到了许多劲装打扮的江湖人士。来这里遇到田伯光与令狐冲的机会很大。

    果然,没多大会的功夫就有三个人走了上来。

    一个光头俏尼姑,一个满脸不羁之色的年轻人,还有一个有着一双三角眼,目光凶狠,腰畔佩刀的汉子。

    “小子。”那身穿华服的汉子走到王霄这边,把佩刀搁在桌子上“把位置让出来,到边上吃去。”

    王霄左右看了看“你在跟我说话?”

    汉子笑了起来“你莫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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