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数十个精锐骑兵围着岳飞的时候,几乎就已经宣告了岳飞,胯下战马的死期到了。

    你一刀,我一枪,他再来个飞斧、链子锤。岳飞苦苦支撑,却也只能勉力自保,根本就顾不了战马的死活了。

    一声哀鸣,战马被飞斧砍断了一只蹄子,痛苦倒地。

    一般来说,骑兵没有了马,几乎就是砧板上的肉——任人宰割了。但战神岳飞,岂能当成寻常人来看待?

    他在战马没有倒地之前,已经飞身而起,扑向一个表现最积极、最靠前的家伙。一脚踹飞,同时铁枪一刺,又消灭了一个敌人。

    完颜宗弼是个干脆的人,体现在衣服上也是如此。他不仅脱衣服快,穿戴盔甲也很快。

    等手下人已经伤亡大半了,完颜宗弼也穿好了衣服,武器装备也携带周全,可以和岳飞一战了。

    虽说最近有点虚,有点沉迷于酒色,但完颜宗弼的底子还在。一对宣花大斧舞得虎虎生风,直奔岳飞而来。

    爬上岸的杨再兴等人,手持香瓜替岳飞掠阵。完颜宗弼的亲兵们,也各持兵器,虎视眈眈。

    意思很明显,你要是讲武德,咱们就先看看主将的斗法。你要是不讲武德,也别怪我们人多欺负人少。

    你有香瓜,我有人命,谁也奈何不了谁!

    别说什么,你们有某个大神护佑的屁话。人家是大神啊,哪有时间管你们这些小喽啰的死活?

    “金兀术?”看着眼前这个黑汉子,岳飞迟疑地说道。

    侯爷说了,这次追击的主将是金兀术,也就是完颜宗弼,估计就是这个人了吧?

    完颜宗弼轻蔑一笑:“尔等不过一介草民,见了本王竟然不跪?还敢直呼本王的名讳,真是粗俗无礼!”

    “我们侯爷说了,大宋一条狗的命,都比金人的皇帝值钱。你是金国的皇帝吗?”

    “放肆!我乃金太祖四子……”

    “知道,你不就是金兀术嘛?就是让人讨厌的意思吧!”

    跟着赵大锤时间长了,岳飞别的没学会,毒舌的水平倒是功力见涨。

    “你……”

    恼羞成怒的金兀术也不和岳飞瞎比比了,直接挥动大斧,要把岳飞的脑袋砍下来,让他不能再瞎说实话了。

    完颜宗弼不是太平皇帝,也不是只知道逗狗遛鸟的太平王爷,跟赵佶和他的一帮废物儿子不是一路人。

    人家在行军打仗,排兵布阵,都是有两把刷子,呃不,两把斧子的。最难得的是,完颜宗弼在政治、经济、民生和外交方面都有一定建树,属于通才。

    通才们往往都有个缺点,那就是样样通样样松。

    一个人的精力是有限的,你爱上了这个女,啊呸,是你专注于这个方面了,就会影响到其他方面的精力投入。

    如果比综合素质,完颜宗弼要比岳飞强很多。但要比武力值,专注战斗二十年的岳飞,能甩完颜宗弼十几条街。

    还没交手几下,完颜宗弼身上就被挑了好几道血口子,那血滋得,跟做毛血旺的老板不计本钱了一样,哗哗地往盆里放啊!

    眼看完颜宗弼玩虚了身子,似乎要玩脱了,侍卫们一拥而上,救下了自己的主子。

    可不敢让四王爷有个闪失啊!

    要不然,丧失了主将的罪过可是满门抄斩的大罪。为了自己的小命,为了家人的小命,那就是豁出了命也得上啊!

    至于追回被“掳走”的百姓,还有给什么侯爷点颜色看看的任务,全都不重要了。

    我要回家!

    看着拼死掩护完颜宗弼往回跑的一群人,岳飞与杨再兴等人掩杀了一阵,也只能徒呼奈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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