耶律延禧这个随时可能亡国的辽主可以轻慢的。

    天祚帝走下宝座,深深一礼:“圣人有以教我否?”

    这个态度就可以了,起码像个向人请教的样子。

    “辽主可知姜尚姜太公否?”

    “可是兴周八百年的姜子牙?先贤遗风,至今尚余泽天下,朕岂能不知?”

    “嗯。传闻文王见太公时,曾背着太公走了八百步,故有了周朝八百年国运。耶律延禧,你可愿意效仿否?”

    文王老迈,只能背着姜子牙走八百步。要换成天祚帝,这辈子就背着姜子牙不放手了。一定一直背到天荒地老、海枯石烂。

    不把周文王背的怀疑人生,就不算罢休。

    “可是要朕,呃不,要我背着圣人走一段?”

    天祚帝衡量了一下陈俊的体重,再暗暗呼吸感受一下自己的体质,觉得这个任务很简单。

    朕与美人戏耍之时,也没少抱着走来走去,那可比背个小孩儿费力多了。

    来吧,小宝贝儿!

    “不用了不用了。”陈俊急忙摆手。

    对天祚帝忽然迸发出的热情,陈俊有点不习惯,他也不愿意和别人过于亲密接触。

    陈俊翘起脚,指着鞋底道:“我的鞋子脏了,我很不习惯。陛下,你看……”

    天祚帝闻弦歌而知雅意:“大石,快给圣人擦……呃不,朕来擦,朕来擦。”说着,掏出一块丝巾,躬下身子,就要行动。

    陈俊摇摇头,收回了脚:“我这双鞋,是我心爱之物,平常都不舍得让人碰一下。却不想为了到你这里来,踩上了牛粪。我心甚痛啊!”

    你就是一双金鞋,又能值几个钱?

    朕,有的是钱!

    买!

    “我这双鞋,可不是钱能买到的,世间仅此一双。脏了,可是实在太可惜了。”

    天祚帝没辙了。

    给钱买新的,你不要。想给你擦干净了,你不要。

    你说,你到底要闹哪样啊?

    “我听说,帝王的唾液可称之为龙涎,能够去除一切污秽。未知陛下能否用龙涎,帮在下清理一下鞋底呢?”

    古人就是啰嗦,一个舔鞋底的事儿,被他们说的啰里啰嗦,连神话故事都整出来了。

    放在后世,吃一口翔给一万都能把老马吃破产了。舔个鞋底,算个毛啊!

    耶律延禧不是后人,是前人,是还要点碧莲的前人,还是个养尊处优了一辈子的前人。

    衣服没有亲自穿过一件,饭没有亲自吃过一口,你让他给你舔鞋底?

    天祚帝脸色红了又白,白了又青,青了又白,跟川剧变脸似的,煞是好看。

    “我大漠苍狼的后人,绝不允许别人肆意羞辱。来人啊!把这个狂徒剁成肉酱。”

    问:

    要把一个有骨头有肉有筋有皮有毛的人剁成肉酱,总共需要几步?

    第一步褪毛剥皮,第二步剔骨挑筋,第三步各种武器一起上,完成制作过程。

    当然,所有的步骤都需要有个前提,把那个人给宰了。

    要不然他踢你,呃不,咬你,也呃不,反正就是要反抗的啦!

    较真的人,最讨厌的啦!

    陈俊是个讲究人,从不做无谓的事情。

    刀枪剑戟、斧钺钩叉袭来的时候,他连袖子都不带甩一下的。单就这一点来看,就比张三丰高明很多。

    张三丰动不动就甩袖子,跟个戏曲里的旦角似的,就差嘤嘤嘤、嘤嘤嘤了。

    根本没有任何动作,那些想要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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