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里菲斯怎么样?”

    “不错的战术指挥官,”伯爵想了想,“指挥过一次中队级,两次大队级和一次军团级战斗,掌握情报学说和后勤理论,从敖德萨的战斗看,对于骑兵冲击学说的天赋要高于同批次的修托拉尔。”

    “那个,威廉,我是说……”

    格里菲斯在几次战斗中的表现越来越好,甚至超出了拉莫尔伯爵的预期。维罗纳的局势日趋复杂,格里菲斯也许能成为一个出色的副官,甚至是代理人。未来,当伯爵忙于元老院的权力争斗时,格里菲斯兴许可以独领一军,给伯爵的议案提供些论据。

    想到这里,拉莫尔伯爵来了兴致,没有被伯爵夫人干扰,继续发表看法:

    “当然,一次军团级规模的胜利还不够有说服力。贝里米翁渡口之战,接受他指挥的军队由十几个单位组成,刚刚吃了败仗,也没有资深军官在场,情况是特殊的。”

    “亲爱的,我想说……”

    “嗯,若是在常规情况下,一支齐装满员的军团有四五千战斗步兵,有几个中队的骑兵和炮兵,军团长至少可以得到一个当地人辅助军团的支援,兵力接近一万;还要管理为这支军队运输和服务的数千人后勤。格里菲斯没有自己的副官和参谋组,指挥这么大规模的部队会磨平他机动灵活的优势;

    “而且,领导这样的力量,不可避免的需要与贵族、统领和骑士们打交道,格里菲斯还没有足够的资历、威望和背景来压制他们,这是与贝里米翁渡口之战的不同。”

    伯爵越说越来劲,他飞快的指出了格里菲斯的缺点,并且思考了解决问题的方法。

    格里菲斯可以指挥多少军队呢?

    从目前的标准来看,一万人就是他的极限。要指挥大兵团还差了点意思。

    我能指挥多少军队呢?伯爵顺势想到这个问题。他计算了一番,还颇有些自得的点点头,甚至还想问问夫人怎么看,要是能捧哏就更好了。

    “啪!”

    爱莲娜把一叠报告卷成棍子,用力敲在伯爵的头上:

    “谁问你这个了!

    “你们这些男人好讨厌啊!怎么就不开窍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