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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至立夏,万物茂盛。

    气温会随着时间渐渐升高,不知道当地的温度最高有多高,会不会到热死人的程度。

    对于花凝霜来说,有好有坏,夏季的龙虾个大肥美,而且过段时间就有清甜的莲子能吃。

    大概要等到芒种这段时间才合适钓虾子,夏至摘莲花取莲蓬。

    花凝霜出门打算买盒胭脂打扮一下自己,走在路上碰到遛完了猫,要回家的南宫柔“柔儿。”

    “嫂嫂,你去哪里?”

    “我去胭脂铺,你哥哥说我没气色,所以在嘴唇上涂点胭脂。”

    南宫柔挽住了她,说“走,边走边说。我和琥珀走了很远的路,现在的陆家差那么一点,变成一片废墟。陆老板的美妾,就是谋财害命的女人,听说也不见人影。陆老太太差点被烧死,最先烧的就是她那儿。”

    “跑...跑了?”

    该女子的心思真让人捉摸不透,莫非同伙不止两个,她想东山再起?

    这陆老板虽说年长她很多,相貌也是平平凡凡,但对她很温柔,而且愿意花重金养她,她不愁吃穿,为何要跑?

    是不是在府内遭受以陆老太太为主的恶毒势力?所以狠心放了把火。

    “生不见人,死不见尸的。我觉得她比哥哥还要神秘,那个女人应该不会武功,做起坏事,不留痕迹,找都找不到她。”

    “她不一样的,我们从没和她接触过,也不了解,再说很多事也说不准的。如果我相公不是你哥哥,你同样会觉得他神秘,因为不了解。”

    花凝霜只在胭脂铺内买了一盒粉红色和鲜红色的胭脂,选择的速度快又很果断,和她出来又继续聊“你说,为什么有些人的手上沾满鲜血还能心安理得的活着。如果是我,我一定会很恐惧。”

    她没有说话,只是摇了摇头,因为同样不了解此类人的想法,心里在思考沈萍会不会在这片土地上继续作恶。

    宅子里的空地长出不少杂草,不久前下过场雨,生长的愈发茂盛。

    手拔的速度慢,白翩翩只好用镰刀来割掉,蹲下来的时间较长,猛地站起来头晕目眩,渐渐的,心情变得烦躁起来。

    想快点把杂草割完,用力地使劲一划,手掌破了个大口子,血流如注。

    她的喊叫引起南宫暮的注意,他从厨房里出来,看到这副惨样,于是立即回屋拿止血药和白布条给她。

    一只手涂药,包扎也不方便,刺眼的血从手中滑落,掉在地上。

    “你把手伸出来,我帮你涂药包扎,你自己忍一忍吧!”

    “谢谢。”白翩翩不敢见鲜血,伸出了手,低下了头,包扎的时候咬着另一只手的手指指背。

    随随便便包扎完了以后,说道“杂草没长多长,根本没必要管,哪天晚上烤东西吃,这小片草丛就烧没了。”

    “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我知道割掉没用,只是我没事可做。”

    “人就是这样的,偶尔的生活有趣,长时间都很平凡无聊。不过我跟霜儿在一起的每天,都不觉得生活无聊。”南宫暮以过来人的身份提出小建议“你也可以找找自己的幸福。”

    她长长的叹了口气,苦笑道“我哪有凝霜姐姐的好福气,能够嫁给你这样的好男人。不担心嫁人的问题,反正柔儿还单着。”

    “霜儿已经开始安排她跟还不错的男人见面,而且前几天夜里还说要给你找优秀的男人,就是怕你多想,所以一直没敢跟你说。”

    白翩翩听到这句话有些伤心,自家人有话直说,正是因为把自己当成外人才这不敢说,那不敢讲的。

    失落是有的,但也能够理解,相处的时间比较短促,而且还欠着夫妻俩人情债。道理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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