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餐的主食。

    搭配手抓饼的,自然就是酸辣土豆丝了。

    花费二十分钟,手抓饼和酸辣土豆丝便做好了。

    唐奇将三道吃食装到盘子里,一起端上了餐桌。

    酸辣土豆丝刘彻、卫青和卫子夫是吃过的。

    至于蜂蜜银耳和手抓饼,三个人就是第一次见到了。

    刘彻好奇的问道:“唐先生,这道通体雪白的菜肴,莫非就是你说的蜂蜜银耳?”

    听字面意思都能听出来,银耳肯定是偏银白色,手抓饼显然不太像,那唯一跟蜂蜜银耳有点沾边的,就是那碟雪白色的菜了。

    唐奇笑道:“没错,你们可以先尝一下蜂蜜银耳,开开胃!”

    “好!”

    刘彻答应一声,再次看向蜂蜜银耳。

    在形容一道菜的时候,往往会用到“色香味俱全”这五个字。

    色,永远是人们吃饭时候第一时间注意到的。

    尤其是像这样的凉菜,几乎没什么香气,只能先看颜色。

    蜂蜜银耳的颜色非常漂亮,夹起之后颤颤巍巍的雪白银耳和深色筷子形成鲜明的对比。

    银耳上面的蜂王浆好像快要滴下来一样,非常诱人。

    刘彻按捺不住馋意,赶紧把银耳塞进了嘴里。

    先是有一股淡淡的甜意在舌尖蔓延,然后是清爽的酸味,让人一下子就打开了胃口。

    咀嚼两下,口感脆嫩,又有一点辛辣的味道出现。

    一道简单的凉菜,单是味道就有三层。

    刘彻忍不住赞叹道:“真乃是极品佳肴,不愧出自唐先生之手!”

    卫子夫跟着说道:“陛下所言极是,这蜂蜜银耳口感软软糯糯的,简直太好吃了!”

    卫青读书少,想不到什么形容词,只能大赞一声:“确实好吃,人间极品!”

    唐奇笑道:“既然觉得好吃,你们就多吃一点,等吃完这道开胃凉菜,就可以尝尝我做的手抓饼了!”

    “手抓饼?”

    刘彻一边往嘴里塞银耳,一边说道:“是这一沓烤饼吗?形状倒是奇特,一层一层的,它是要用手抓着吃吗?”

    唐奇点头道:“没错,用手抓着饼,往里面夹点酸辣土豆丝,再往嘴里一送,味道一绝!”

    刘彻吧嗒着嘴道:“用手抓着吃饭,未免有点失了君子风度,朕还是喜欢用筷子夹着吃!”

    唐奇撇了撇嘴道:“就你讲究多,照你这么说的话,印度十几亿人都算不上君子咯?”

    这话一出,刘彻整个人瞬间僵住了,筷子上的银耳也落到了桌子上。

    唐奇有些诧异的看向刘彻道:“老刘,你怎么了?”

    刘彻吞咽了一口唾沫,有些艰难的说道:“唐先生,朕……记得你说过,一亿等于我大汉的一万万?”

    唐奇点头道:“没错啊,按理来说是这么换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