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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梦婉忙到了深夜,在整理卷宗,还有做计划,以及给京城财部汇报的奏折。

    金澜端着一碗银耳羹走了过来,叹了一口气,劝她:“你做什么这么拼?小心着点自己的身体。女人啊,不能对自己不好。“

    “就是最近太忙,毕竟事情千头万绪的,等到作坊步入正轨就好了。”

    楼梦婉活动着脖子,身体,觉得还是有些僵硬,站起来动了动。

    然后才吃起了银耳羹。

    她双腿也盘坐在椅子上,和往日的淑女形象不是很符合。

    可是却是莫名的乖巧。盘腿而坐,捧着一碗银耳羹,吃的很开心。

    金澜坐在她旁边,温柔的看着她像一只小仓鼠一样,吃的开心,腮帮子一鼓一鼓的,也跟着开心。

    “对了,今天小翠带回来的那个小男孩……有人来找他吗?”

    楼梦婉还是不敢相信,就因为这样的猜忌,便对自己的亲生儿子不管不问。

    金澜眼白一翻,很讽刺的说道:“梦婉,你不知道,有的爹娘,是不配为爹娘的。做官,要寒窗苦读十数年。有才艺,也有苦练多年。其实这世间无论做什么,都必须付得出辛苦去。可唯独做父母,是不需要条件的。想要做,便做。谁也不会管这个父母,合格不合格。”

    几乎是所有的人都觉得,父母之爱子,那是天性使然。

    就好像在文豪大家的诗词歌赋中,父母都是无私的代表,都是会为了孩子牺牲所有的。

    可却从来没有考虑过,有的父母,是自私的。

    “可我总觉得,人只有放下仇恨,自己才能快乐。我想小野的母亲,是不希望看见他这个样子的。”

    楼梦婉忽然觉得有些食不甘味。

    她就算在整个大信都建立起善堂,收留所有被抛弃的孩子,可对这些孩子来说,难道就真的是快乐的吗?

    被父母抛弃的痛苦,将是他们一生挥之不去的阴影。

    楼梦婉忽然站起来,她神色肃穆的说:“我想,如果大信的法律中能够规定,父母无故抛弃子女者,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也许,很多悲剧就不会发生。”

    当然,这样做依旧不能杜绝这种事情的发生,却能减少很多。

    金澜有些讽刺的笑了:“梦婉,太晚了,你该睡觉了。”

    想的有些多了。

    怎么可能呢?

    在圣人眼中,天下无不是的父母。

    所以说,这样的法律,是绝对不可能出现的。因为这是在挑战绝大多数读书人的底线。

    痴人说梦,不外如是。

    “金澜姐,有些事情,你不去试试,怎么就知道一定不会成功呢?最起码,我敢想,也努力过,我就不会后悔。”

    楼梦婉声音清脆,少女的眼中,是澄澈的坚定。

    她知道有些事情很难,可是自己不去试试?怎么对得起自己?

    至于结果如何,暂且不论。

    她只想,对得起自己。

    “梦婉,你知道我有多羡慕你吗?”

    “不是羡慕你高贵的出身,不是羡慕你幸福的家庭,不是羡慕你有亲人也有好友,更不是羡慕你有太子殿下撑腰,而是羡慕……”

    金澜走到门口,手放在门框上,抬头望着明亮的圆月,眼泪就下来了:“我羡慕你还敢想,有梦想,敢去尝试。而我……早就连尝试的勇气都没有了。”

    太多次鞭子,一次又一次的将她的希望抽灭。

    她现在只想安稳的活着,平静的幸福。

    “金澜姐,你……”

    “太晚了,你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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