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了。”

    胡老板很是感动,庆幸于在第一次见到苟烨的时候,自己收了他的书稿,心中也暗暗佩服苟烨的为人,以前还觉得那些书肆门口的人,胡乱叫着苟烨苟大侠,是看书入了迷,现下看来,苟烨果然配的上这个称号,当即便要留苟烨去酒楼吃饭

    “好啦,胡,你的心意我领了,留着你的银两给你的伙计发工钱用吧,中午我就不陪你了,这次来县城,一来给你送稿,二来带着芸娘好好在集市上购置点东西,记得有时间去土门村找我,我们一醉方休。”说罢,便哈哈笑着走出书肆,胡老板抱着书稿,驻足在那里看着苟烨的背影,直到消失在街尾处。

    交完书稿的苟烨,就感觉自己心中的石头,终于放下了一般,身心之中甚是舒爽,带着芸娘一路小跑的就来到了集市。

    芸娘已经多日没有来过集市了,一会去这个摊位看看,一会又跑的另一个摊位上看看,好生开心,苟烨也很大方,只要是芸娘驻足良久的地方,他都不带询价的,就直接给芸娘买下来。

    仅管芸娘很是懂事乖巧,可苟烨发现了,无论是古代还是现代,购物似乎是每一个女人的天性,只要能够逛街,买自己喜欢的东西,她们就会很开心,反正苟烨今天也是高兴,目的也就是为了带芸娘出来玩,因此买起东西来也是毫不心疼。

    芸娘当然也是不情愿,苟烨花这么多钱给她,可耐不住苟烨的劝说,“出来就是为了要开心嘛,今天的目的就是要买买买,这次苟烨哥泼出去了,只要你喜欢的尽可以买来。”芸娘既不想扫了苟烨的兴,也不想花太多钱,买的东西也大都是家中,或者苟烨能用的上的,哪怕这样,苟烨还是专门将马车拉了过来,大大小小的东西,整整装了一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