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要杀人的时候,他闭口不语,因为没有必要了。当时的新闻轰动了整个城镇,这个十七八岁的少年人在短短的一年当中几经波折一个残忍杀害了九人。

    后面汤有雄任然杀了两人,据心理学家来讲,杀人已经成了他每天必不可少的事情。这就和一个人的习惯一样,他享受那种猎物被追杀至死的感觉,他享受那种所有生命为他所控制的感觉。

    当时的死刑还没有注射死刑,都是拉出去枪决。在过了一年缓刑之后,汤有雄最终被关押到了车上。手脚都绑在了一起,这一年下来他只有他自己一个人。

    手脚冰冷带着手铐,脚铐。看着这些持枪实弹的军人们。他最终在车里叹了一口气,道:“几位大哥,给我一只烟,可好?”。

    几人你看看我看看你,最终从前面那个副驾驶位置好像是个官理阶层的人,从栅栏里递出了一根烟。

    “喏,抽吧,抽完好上路。”。

    汤有雄双手接过烟来,深深地吸了一口烟,从鼻尖吐出。

    这一只烟抽的很慢,今天下着小雨,秋风瑟瑟...

    汤有雄看着窗外的风景,漏出了遗憾地笑容,他只不过是个十七八岁的孩子,要说轻一点他连生活是什么都没有悟透。早起父母的聪明才智影响着他,让他感觉比谁都骄傲,后期夫妇因为染上了毒瘾,让他感觉这人世间的事儿是那么的稀奇...人为什么会做自己明知道不能做的事儿。

    现在他明白了这就在一念之间,一念间我可成佛也可成魔。

    当时那个小镇流传了这样的一番话,若是晚上不好好睡觉的话,汤有雄可是会拿着斧头来找你的。

    这根烟终于抽完了,汤有雄把烟蒂磕在了地上,把烟头用手碾碎,他吃进了肚子里面。这是他在人世间最后一顿饭,名叫烟头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