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网址:www.kushuxs.net
    最终的结果,便是只有第朋一个人从那“乱葬岗”中跑了出来。一个人夺步而逃,他不敢回头,因为他畏惧死亡。那是一个孩子最直观的理解,什么对于爱情,父母亲情之类的都是长大以后的事儿。

    他那时候内心深处唯一徘徊着的一个目的,就是逃。离开这个是非之地,就这这样一路奔逃。他不清楚自己到底跑了有多远。只知道他一直都在往林子深处转,这样的话,他就不会被那些后面穿着盔甲有些不便的士兵给追上。

    最后跑到一个湖边儿,湖边儿有几只蝴蝶围绕徘徊。湖边儿的水很清澈,有一股阳光透过了树梢照进了湖面之中,湖面形成了折射照到了第朋的脸庞。

    他那无助,悲痛而又无可奈何的表情之上,没有哭,也没有笑。就这样静静地看着那一缕折射的日光,这一刻好像日光成了他唯一的希望。他累了,便睡着了。

    直到黄昏黎明之际,才醒转了过来。森林中还有最后的一丝光亮,他趴在水边看着自己的面庞。一夜之间,所有化为了焦炭。一夜之间自己从山大王的儿子,变为了一个无处去的可怜虫。

    周围很冷,第朋就这样静静地坐着。不说一句话,若是有人看到第朋现在这个样子,一定以为他已经傻了。是啊,一个孩子看着数百个认识的人相继的在他面前倒下。

    大干爹,三爹爹,四爹爹,老爸,老妈,老算盘,老算盘的儿子,小算盘。这些人的影子一直徘徊在这一个十二岁孩童的脑中久经不衰。终于他忍不住了,放声痛哭。

    哭声怨天,好像老天爷看不到这世间的苍生一般。一顿发泄,困意全无。望着四周黑漆漆地一切,就如此坐在这湖边。仔细想着自己的以后,可是这么一想,却发现他现在竟然都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还活着。

    他应该就和这牛家寨的人一起去死,对,他就应该一起去死。可是他不敢,内心的恐惧战胜了心灵的想法。谁可以想到叱咤风云的第朋,拳神。有这一段胆小怯懦的经历,人生下来会经历很多。

    经历之后,才懂得珍惜,才知道生命的意义。这句话说的一点没错,就和那句话一样。你若未曾拿起,又何谈放下?

    人生世态炎凉皆是如此夸张...

    这谭边有些凄凉,可能就伏在水面的上的几只萤火虫可以给这个少年照明光亮。好似黎明一般的灯火,又好似那一根未曾燃起的火柴,让人迷离漂泊。

    就这么做了一个晚上,第朋最终站起身来。跨着大步向前走去,走着走着他跑了起来。他讨厌自己的懦弱,想让身体每一个细胞都运动起来,让他无瑕去想。

    夺命狂奔,如同一只在山林间的猎豹。饿了,就摘下果子吃,渴了就喝湖边的水。还好他三爹爹告诉过他,如何在这森林中生存。他不敢在出现在大陆上,因为他不知道那群外族的士兵是不是已经把整片区域都给占领了。

    一辆狂奔十二天,如他的年纪一般。可能是冥冥之中的定数,饿了就吃饭,困了就睡觉,累了任然再跑。这个小孩好像在用最原始的方法证明着他的软弱,惩罚着他的胆小。

    这十二天来,第朋瘦了很多,谁都没有想到这个少年人。从一头靓丽的黑发在走出那片森林之后变为了一头的红发。是血液的颜色,可能第朋还没有注意道,他的命运已经被这一头的红发所改变了。

    路上看到了很多背着大包小包向着西边撤退的百姓,都是华夏儿女。他们看到这满头红发少年,每日的奔逃也有些疑惑一些好心的老人家,会给这个如同疯魔了一般的孩子给予一块饼干或者粮食。

    孩童接过粮食,好像是个哑巴一般也不说话,一直向前跑。第朋在追寻着自己的方向,因为没有方向他选择了一直跑。没有原因,没有理由,他就是想一直跑下去。

    即使鞋子已经浸染了血丝,即使这草鞋已经破烂不堪。他还是在这砂石遍地之上,-->>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