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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清晨,薄雾正在散去。

    李有才推开客栈的窗户,淡淡的薄雾,仿若轻纱一般飘来,轻抚在了他的脸上。

    经过了生活的磨炼,他已经不再是个小孩子了,长期练武让他的身体比以前的自己要更加强壮。

    他的脸上不在有天真,也不再有怨天尤人,因为他有了剑。

    只要他的剑够锋利,才会守住得到的一切。

    虽然如今的他的剑法尚可,却也没有做出烧杀抢掠的勾当,每个人都有他们各自的信念。

    刘有才也有,他父亲的教导是成功的,只可惜再也无法为他儿子的优秀而喝彩。

    半年之内,他已经内外功力入门,这次出门前往金州,也是听说了一个叫做剑宗的门派。

    他也练剑,自然对此种盛会有着莫名的向往。

    昨天他又杀了六人,那六人的叫什么名字他不知道,做什么的也不知道,只知道想要来抢他东西的都要死。

    所以这六人死了,死人身上的东西就成了无主之财,三十五两的银子和一柄上好的精钢长剑,就是他的所有收获。

    李有才没有大野心,也没有想要出名的想法,只有一种对剑的热爱。

    这是一种很纯粹的感情,因为剑让他找回了作为人的尊严,不用怕被欺压,更不用怕生活太苦活不下去。

    一个不为名利所扰的剑客,岂非是所有最顶尖的剑客所具备的条件?

    况且他还有一本剑谱,让他走上剑客之路的《夺命十三剑》。

    此时他正在享受清晨的美好,一个挎着竹篮,穿着淡红衣服的女孩悄然从长街上走过,发丝上还沾着露珠,衣袖上也已打湿了一片,脚上还沾着未干的泥土。

    李有才的目光一下子就被吸引了过去,这个女孩并不漂亮,他却认为是世间最美的。

    因为她太像他死去的母亲了。

    即便他现在不愁吃喝,也还是忘不了他母亲被病痛折磨的惨样,那时他没有钱财,更没有力量去守护这一切。

    痛苦在他年轻的脸上不断地深刻,突地角落里窜出三个泼皮无赖拦住了女孩的去路。

    推搡之间,打落了竹篮,野花撒了一地。

    女孩挣扎着一束束的捡起,又被打落,更过分的是还被一人踩进了泥里。

    “哈哈”放肆的大笑声,在少人的短街上回荡。

    没有人敢于出头,长年在此地生活的人们都认识这三人是谁。

    胡三,马五和常七。

    李有才眼神一凝,拿起桌子上的长剑,翻身从窗户上跳出。

    落地的声音很沉闷,显然他的轻功并不如他的剑法好。

    不大的动静,也引起了胡三他们的注意力。

    “三哥,没想到一个小毛孩,都学会英雄救美了。”马五看到了李有才手里的长剑。

    这样的剑客,最近每一天都会有一两位经过,很多都是装样子的花架子,被他们三兄弟一顿恐吓,就能交出所有,任人摆布。

    马五显然也认为这个少年也是如此。

    “正好没有酒钱了,他手里的剑估计能卖不少银子,你来还是我来?”常七舔了舔嘴唇,已经很久没有吃肉喝酒,都快忘了酒肉的滋味。

    胡三还是很沉稳,能当上大哥的人,肯定不会太差。

    “都小心一些,不是每一个剑客都是怂蛋。”

    “嘿嘿,管他怂不怂,先让他尝尝马五爷的拳法再说。”

    马五松开拉车女孩的手,迎上了少年,在距离五步的时候,站稳脚跟,吐气开声道:“小娃儿,江湖上最忌讳的就是多管闲事,打断了胳膊和腿可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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