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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杨恒谦夫妇同样一眼就看中了谢运潮。无论从模样、个头还是气质上,哪一方面他们都很满意,女儿能找到这样的对象,他们甚感欣慰。

    和女儿相处,别的什么都不要求,只提出了一个条件,那就是要招赘到杨家,做杨家的上门女婿。

    谢运潮听了,男人的自尊让他心里有些纠结,可是自家的条件比较差,这也是不争的事实。如若让他将杨艳琪娶回家另立门户,尚需要购置房屋,那将是一大笔花销,最起码目前他们谢家承担不起。

    更何况自己比杨艳琪还大四岁,马上奔三的人了,若是再不结婚的话,凭自己家的条件,以后恐怕就更难了。

    他心里有些犹豫,便电话跟父母商量了一下。父母当然也不愿意让他入赘,可心里同样是希望他早日成家,权衡之下,还是答应了,有这么个机会就不要错过。

    母亲还劝他这样也好,为家里省了一大笔花销。家里他不必担心,有他弟弟在,让他在外面一心一意的过日子,只要他过得好,在哪都一样。

    于是,谢运潮在情愿心不甘的矛盾心理下,便答应了杨家,可以入赘杨门。

    见这门亲事双方父母都没了意见,杨艳琪自然很高兴,能和自己喜欢的男人过一辈子是她最大的心愿,便开始跟父母商量这个婚事怎么办?

    杨恒谦夫妇有他们的打算,自家院落比较宽大,前两年新翻盖的房子,正房五间,足够四五个人居住的。再说了,他们的原意就是招个女婿来,跟他们一起生活,主张女儿在家里结婚。

    只要杨艳琪愿意,那谢运潮几乎就没有什么意见,倒插门的,听老丈人安排就是。

    按照当地习俗,杨恒谦先是宴请了族里的村里的有关人员,当众声明,谢运潮要招赘到杨家,让他们作个见证,以后他杨家有什么事也好办理。

    酒席之上,还要写个文书,谢运潮要当面表态签字的。

    小子无能,

    随妻改姓。

    口说无凭,

    立字为证。

    当看到这四句话时,谢运潮心里很不是滋味,短短十六个字,他觉得有些侮辱。

    见他犹豫,一旁的杨艳琪对他直撒娇。

    “哎呀,不就签个字吗?又不是卖了你。这是当地风俗,你若是不签,当然我们也可以结婚,可是后面好多事很麻烦的。为了少生麻烦,还是签了吧。难道你不想跟我成一家?”

    望着她那娇滴滴的样子,谢运潮便一狠心,当即签了字。

    这门亲事就算正式确定下来了。

    两个人都岁数不小了,杨家马上为他们准备结婚事宜。

    房子不需要装修,只需简单装扮一下即可,屋子里再配上一套组合家具。

    杨恒谦专门给谢运潮买了辆崭新的永久自行车,给女儿买了一辆飞鸽牌的。

    两个人骑着新车到县城商场,又添了几套新衣服。

    杨家不需要谢运潮出聘礼,结婚典礼由杨家操办。对于谢运潮来说,到时候他只须参加结婚仪式就行了,典礼完毕,他这个新郎官儿就算走完程序。

    对于当地的婚俗习惯,谢运潮一窍不通,也就由杨家折腾去了。

    这里招赘上门还真有点说法,虽说还是男娶女,但男女方要互换的,把女的娶回娘家。

    在结婚的前一天,杨家在县城订下了圣地凯莱酒店,杨艳琪要在那里住上一晚。

    谢运潮的父母也赶来了,陪着杨艳琪住在酒店里,一切操办就像他们要嫁女儿一样。

    第二天,谢运潮来酒店迎娶新娘,将其接回杨家营,再举行结婚典礼。

    按说这倒插门儿,本应该是女方结婚的前一天要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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