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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场的人,全都屏气凝神,将徐乐围在中间,等待着他下笔。

    一旦徐乐写不出千古名篇,他就会被别人嘲笑胡吹大气。

    徐乐没有想这么多,他轻轻提起毛笔,然后沾了沾墨水,接着开始写字。

    唐闺臣从侧面看过去,他只觉得徐乐写字的动作是那么的潇洒写意,那么的飘逸无双,简直达到了美的极致。

    徐乐挥笔写下《将进酒》三个大字。

    欧阳明日等人震惊,因为徐乐的字写的太好了,笔法隽永,笔走龙蛇,似乎学自二王,然而又别有一番风味。

    “这字风格秀劲,很有风骨,一看就是出自名家之笔。”

    “这字写的刚中带柔,笔法稳重老成,法度谨严而意态生动,虽然气势雄浑,却不让人觉得压抑,反而觉得很生动。”

    “徐乐这字写的太好了,我自愧不如。”

    ……

    在场的人都被徐乐的字给震撼住了。

    “这是一首敬酒诗,希望各位喜欢。”

    说完这句话之后,徐乐开始落笔。

    徐乐下笔极快,不带一丝一毫的犹豫,纸上的字形笔意勾连,潇洒狂放,肆意纵横……

    “好字!”

    唐闺臣赞叹道。

    他见过很多书法家的字迹,但从来没有见过像徐乐写的这么有韵味的。

    他从来没有见识过这样的字迹,每一笔都充满了韵味,每一笔都充满了美感。

    他的整个心神都被吸引到了字迹当中。

    哪怕是我的父亲唐敖,他的字也没有徐兄写的这么好看。

    “君不见,黄河之水天上来,奔流到海不复回……”

    唐闺臣情不自禁的吟诵起来。

    唐闺臣吟诵之后,周围的人全都安静下来。

    他们感觉一股热血在自己的内心激荡,心中不自觉的升起万般豪情。

    李白的诗就是这般的有魅力,他的诗像是天雷勾动地火一般,轰轰烈烈一派野火烧不尽,他写的舒畅,你听的也爽。

    “好句!”

    有人情不自禁的吼道。

    其他人并不觉得突兀,因为这一句的确写的极好。

    徐乐并没有被周围的人影响,他拿起一碗酒一饮而尽,在喝酒的时候,他手下的笔也没有停着,笔走龙蛇,笔下的字,力透纸背。

    众人被他的豪迈给折服,诗雄人更雄。

    唐闺臣再次吟诵道:“君不见,高堂明镜悲白发,朝如青丝暮成雪……”

    徐乐的字写的很快,刹那间,下一句已经写成。

    “人生得意须尽欢,莫使金樽空对月,天生我材必有用,千金散尽还复来……”

    念完这四句之后,唐闺臣只觉得酣畅淋漓,神采奕奕,读一首好诗,就像是饮一壶美酒。

    “这首诗写的太好了!”

    “读的我酣畅淋漓。”

    “我这一生能够见证这一首诗的诞生,不枉此生。”

    “徐乐老贼真是才情天纵,他写诗毫不费力,就像是吃饭喝水一般简单。”

    在场之人被徐乐的才情给惊住了,这世界上真有诗仙?

    “钟鼓馔玉不足贵,但愿长醉不复醒。”

    “古来圣贤皆寂寞,惟有饮者留其名。”

    唐闺臣继续吟诵道。

    他念的时候抑扬顿挫,只觉得全身舒畅无比。

    四句念完,他的神情依旧亢奋异常。

    “陈王昔时宴平乐,斗酒十千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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