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头,道:“一方面是吸烟的时间长,再一个,是烟头的结构好,能抵御外界侵蚀。等到测DNA的时候,把里面的棉一条条的撕出来,也比较容易测出来。”

    “所以我们在派出所里老说,犯罪要学习,你说,都这个时代了,还有人把烟头丢到犯罪现场的。我们平时搞案子也是,一个个傻乎乎的,到处留的都是证据……”周塔笑呵呵的摇头。

    比起老辅警的周塔,牧志洋反而看的透彻,道:“他们也不是想留证据,他们就是顾不上。我有次跟着师父去搞命案都遇到过一次,凶手杀了人,从巷子里跑出去,手里还带着血,就抽烟,抽完也把烟头丢跟前,他们不是不知道,是当时脑子已经想不到这些了。太紧张了。”

    “这么说也有道理,反而做盗窃案的轻松,思维敏捷,不好找证据。”周塔道。

    “做盗窃的,重复次数多,熟练程度也高。一般搞凶杀的,一两次就完犊子了,没机会历练。”牧志洋开始做起了总结。

    “凶杀也复杂,现场经常乱糟糟的,又有尸体……相当于一个大项目。盗窃的是小项目。上来就做大项目的人,肯定容易出错。”周塔同样总结出了一些经验。

    江远扬了下证物袋,道:“回去了,也不知道能不能比到DNA。”

    “尽人事听天命嘛,就是这么回事。”周塔跟着跑了这么长时间,也是希望能有结果的。只是相对于成功,他对失败的经验更有感触。

    江远只轻轻点头,要说起来,这还是他第一次完整的跑一个案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