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有了一米出头。胖乎乎的肉肉没了,细胳膊细腿。

    每次看到她的胳膊腿,花红都要忧愁地叹口气,觉得种地把她累着了,肉都没了,想再养回来太难。

    走了好一会儿,花红低声问:「金仔来找你没?」

    林言一愣,好好地提他干啥,「他去找你了。」

    见花红不语,林言道:「我好久没见他了,他找你干啥。金家又闹出啥事了?」

    犹豫了一会儿,花红看了看周围没人才小声说:「金仔说想来咱家。」

    「啥?」林言一个激动没控制好声音,吓得花红忙道:「小声些。算了,等回家再说。」

    林言小跑着,催着花红走快点,她觉得花红还真能憋得住,金仔这事说大不大,说小不小,但家里要是多了个人,那绝对是件大事。

    到了家,不等花红歇口气,林言就催问:「金仔啥时候找的你,他是真的想要来咱家,你是咋想的?」

    花红被问的有点儿懵,「你这么着急干啥,我还没答应他。」

    「你先给仔细说说,金仔来找你的经过。」

    三天前,分发了麦种后,金家的作风,自然没被选中。家里又爆发了一场争吵闹剧。

    金仔成了出气筒,他一时愤懑,又想了一天,觉得自己在金家待不下去了。正好律法支持男子女子自愿组成家庭,金仔觉得这是个机会。

    他也是突发奇想,早就想过这件事。只是这一次十分强烈,他鼓起了勇气,来找花红。

    金仔自愿加入花红家的户籍,从此成为这个家里的一份子。他特意去问过夏丽,律法是站在他这边的。只要花红同意,他就能摆脱金家。

    林言第一反应是坚决反对,可她看着花红粗糙的脸,灰白的头发,瞬间明白,岁月不饶人。

    花红已年近四十,身体不好,家里那么多活要干。要是有个人能给她分担也是好事。

    虽然说林言日渐长大,可她自己也清楚,自己要做的事很多,以后想要常伴在花红身边的可能性微乎其微。

    金仔比花红年轻五岁,年富力强,若是能和花红相伴,未尝不是件好事。

    林言纠结了,金仔与她来说就是个陌生人,从她睁开眼,就没见过几次,更谈不上任何亲情。

    可眼下的情况,让她怎么选都是左右为难。看着花红,她突然明白,成不成还是要花红拿主意,自己的意见根本不重要。

    以后的日子要花红自己来过,是好是坏都是她自己来选。

    宓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