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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难不成,仅始皇帝一人,就耗尽了大秦积蓄了数百年的气运?

    赵郢摇摇头,把这个念头抛到脑后。不管原来的历史,到底掩埋了什么不为人知的故事,都已经不重要了,重要的是,自己要尽可能地去创造新的历史。

    只有改变历史,才能改变自己的命运。

    ……

    与此同时。

    漠北的草原上,项羽坐在自己的乌骓马上,手执长戟,扫视着身后已经越发壮大的队伍。在连续突袭了三个中小型部落之后,他手下的兵力,已经扩展到了三千多人。

    这三千人,全是人高马大,擅长骑射的精壮,无一羸弱老迈之兵。

    项羽不开口,下面鸦雀无声,只有马儿偶尔发出的响鼻和马蹄不安的骚动。

    很快,远处马蹄声响起,几个身穿匈奴人常见的皮衣皮帽,腰间系着拦腰大带的精壮汉子,飞驰而来,走到跟前,勒住马缰。

    正是斥候统领徒和手下几个精锐。

    “启禀将军,前方十五里处,是延突骨部,大概有三千多人——”

    项羽微微点头。

    匈奴人生存环境恶劣,几乎所有人都是在马背上长大,骑马射箭,不是职业,也不是技能,而是生存的本能。

    到了部落生死危亡的关头,不要说什么妇女,上至垂垂老者,下至七八岁的垂髫幼童,都是可以跳上马背与敌人撕咬的战士。

    当然,这种草原上部族之间相互吞并的戏码,也很少进行到最后那种惨烈的地步。

    这也算是一种生存的智慧。

    大家投降来投降去的,久而久之,也就习以为常了。祖祖辈辈都是这样过来了,若是都要讲什么血性,部族早死绝了。

    但这并不代表他们作战不悍勇,相反,他们在极端艰苦的条件下,养成了悍不畏死捍卫自己部族的勇气与决心。

    项羽虽勇,但也不愿意做无谓牺牲,每战之前,必定让人查探地势,了解敌人情况。

    他抬头看了看天色。

    此时,夕阳斜坠,彩霞满天,在远远近近的草地上,撒下一抹微亮的余晖,已然到了草原牧民烧火做饭,牧马而回的时候。

    这个时候,正是人身心最放松的时候。

    当即沉声下令。

    “全军出击,破敌会食!”

    说完,轻拨缰绳,调转马头,平举长戟,纵马而出。

    三千人马,在他身后,渐渐形成一支宛若尖刀的阵势,一股一往无前,所向披靡的气势不知不觉间在所有人心中沸腾。盯着前面一马当先的项羽,目光渐渐坚定。

    一个月的时间,项羽就用自己的气魄和勇武,在这一支军队中建起了一种狂热的信仰。

    即便是护持在他身边的徒,也忍不住眼泛异彩。

    这是他所见过的,仅次于皇长孙殿下的存在,勇猛、果敢、战无不胜,一往无前!

    真的是一位天生的统帅。

    “难怪殿下会如此看重……”

    他下意识地握紧了手中的弯刀,看着前方逐渐清晰的营寨,目光渐渐锐利。这是这位项将军的机缘,又何尝不是自己建功立业的机会。

    功名只在马上取。

    ……

    员渠城。

    刘季岔开两条毛茸茸的大腿,任由两位金发碧眼,身材丰腴,皮肤雪白的侍女,帮自己洗着双脚,脸上时不时露出惬意的神色。

    “大哥——”

    卢绾推门而入,对眼前这一幕,早已经见怪不怪。

    “大哥真是好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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