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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恶魔用牙齿咬他的脸之前,安德洛克斯听到了恶魔的呼吸。他在任何地方都能听出这个声音,那是空气穿过紧咬的牙齿时发出的痰沫声。恶魔潮湿而腐烂的气息使他的眼皮发痒,感觉几乎立刻把他从沉睡中惊醒。

    他的眼睛还没睁开,就把额头往上一拍。野兽的鼻子撞在他的头骨上。

    他睁开眼睛,看到它痛苦地咆哮着向后摇晃。黎明前的光线正好给它的皮肤染上一层蓝色,使怪物看得见,这不是梦。那东西几乎压在他身上了。如何…!

    恶魔在痛苦中莫名其妙地咒骂着,用尾巴拍打着雪地,发出巨大的啪啪声。它怒视着他,眼里充满了仇恨。

    当它扑下来要咬他的时候,安德洛克斯及时地从毯子里伸出双臂抓住了它的脸。他的一个拇指靠近它的眼窝,他往里戳,希望能把它挖出来。恶魔完全不理会,反而试图用爪子撕咬他。

    他伸直双臂把野兽拉开,然后用大拇指更用力地戳。恶魔的眼睛裂开了。温暖清澈的液体一直流到他的肘部。

    恶魔尖叫着用爪子抓着他的手臂。热痕告诉他伤口很深,但他还是找到了足够的筹码把攻击者扔到一边。他从毯子上滚了下来,把花藏在毯子下面,祈祷这只小猫咪有足够的理智保持安静。

    肋骨一阵闪电般的剧痛使他跌倒了。一只膝盖差点撞到地面。鬼跳到他身上,把他摔在背上。

    它使出浑身的力气,想把他撕成碎片,一边狂吠着。A

    d

    okles最后仰面躺在地上,那东西就在他的肚子上,在每一块暴露在外的皮肤上一扫又一扫。他挡住了它的大部分攻击,但不是全部,而且他无法抓住它的手腕来阻止攻击。他自己的血滴飞过他的视线。

    那杂种的杂种很强壮,它不在乎要不要把他夹住,或者锁住关节,或者别的什么。它想把他变成香肠,仅此而已。它较小的体型给了它很大的优势来挣脱它的抓住,要跟上它的牙齿和爪子几乎是不可能的。

    他试着出拳,但背靠在地上却找不到有力的打击手段。然而,它的罢工时间太长,距离太近;即使是最原始的浮游生物竞争者也知道这一点。安德洛克勒斯很快看到了机会,迅速地锁住它的手臂,把它逼到一边。他在上面翻滚,把他们的位置颠倒过来。

    有魔鬼在他下面,对付起来就容易多了;安德洛克勒斯一拳接一拳,用尽全力打在怪物的脸上。它挣扎着,用爪子抓着他的腿和胳膊,但它无法逃脱他的追捕。

    他左边的肋骨断了,使他无法在拳头后面获得足够的力量,安德洛克斯很快发现自己上气不接下气。即便如此,他还是不停地挥拳,打了那个浑身痘痘的混蛋好多次,他的拳头都疼到前臂的一半了。

    A

    d

    okles打掉了它的几颗牙齿,弄瞎了它剩下的一只眼睛,打掉了它头骨上的两只角,留下了血淋淋的深坑,最后他把它打昏了。天哪,这些事情太艰难了!

    他又狠狠地打了它两拳,以表明自己的观点,然后抓起恶魔自己的一只角,刺进了它的心脏,或者说是它心脏应该在的地方。他把喇叭留在那里,然后皱着眉头伸手去拿另一个,把那个也开了进去。

    他看着恶魔咽下最后一口气。只花了一会儿时间。

    他做到了。他,A

    d

    okles,徒手杀死了一个恶魔。如果弗劳尔能活到创作这首歌的时候,这个故事将会在英国流传100年甚至更久。他跟恶魔打过十次还是十五次?永远是拿着矛和盾的战士。这是他杀的第一个人。这是他见过的第一个被一个人杀死的人。

    当他想象训练地开安士兵在战场上看到盾牌就扔掉盾牌摔跤的情景时,安德洛克勒斯试图暗自发笑。但他做不到,因为吸得太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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