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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放下枪,奴隶!”马上把它放下!瘦骨嶙峋、秃顶的农夫说,两只手各拿着一把镰刀。他不敢离开他的同伴,但他尽力让自己看起来很吓人。

    安德洛克斯不以为然。只有八个人?他们怎么知道他是谁?如果他们知道,为什么只有八个?整个山谷到处都是农场。周围应该有几十个这样的人!他们中只有一个人带着剑,而且他没有说话。他和其他人一样憔悴;他的羊毛衣服松松地垂在四肢上,所有精美的染料和刺绣都沾满了一季的污垢。

    安德洛克勒斯带着他所有的轻蔑低头看着他们,向前迈了一步,值得赞扬的是,他们没有一个后退。相反,他们挤得更近了,并向他挥舞着他们的农具,更具威胁性。

    他们就在几步远的地方,离得足够近,他可以跳过去,在他们可能做出反应之前刺死至少一个人,而他们可能知道这一点。或者至少,要不是他的胳膊和肋骨断了,他可能会死的。问题是,他们可以清楚地看到双臂上厚厚的绷带,只有傻瓜才不明白这是什么意思。即使是一个一贫如洗的蛮族农民,挥舞着木斧向一个老菲勒战争老兵致意,也能猜出那层层绷带下的伤口有多严重。

    “放下枪!”我不要再说一遍!秃顶的农夫说。他是族长吗?他们这里有族长吗?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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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okles意识到,尽管他做了半个季节国王的奴隶,但他不知道农民是如何组织起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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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okles叹了口气,说道:“我不知道消息怎么这么快就在我面前传出去了,但你是想把我带回国王那里,对吗?”他们没有解释,但他们看起来不像拦路强盗。

    “我们这里不能容忍离家出走。在你回到你的地方之前,你不会得到安宁。放下长矛,我们就不会打败你和他们。”领头的人说着,朝路那边稍远一点的安德罗尔一家点了点头。

    “哦,好吧,我怎么能拒绝呢?真是个慷慨的提议。”安德洛克斯说着,握紧了长矛。他看着他们在他的注视下坚强起来。“如果我放下长矛,你保证不打我?”令人难以置信的。”

    看着他们,他不得不承认,他们比他想象的要坚强得多。他们没有出身低微的人所应有的那种天生的谄媚,至少对他没有。安卓克斯知道,即使在最好的时候,他看起来也很危险,更不用说现在了。现在,他那乱蓬蓬的头发和胡子披散在裸露的胸膛上,看起来一定很可怕。然而,他们没有退缩,也没有互相开玩笑来鼓舞自己的勇气。

    他放松了姿势。“听着,孩子们,我这几天过得很艰难。我现在没心情玩游戏。你抓不到我的,我们都知道。我猜你听说我从国王那里逃出来了吧?”

    他们既不放松,也不回答。其中一个说:“矛。”

    “我不会放下我的矛,也不会让你带走我。你没听说我是怎么逃出来的吗?”

    “最后一次机会,奴隶!”秃顶的那个嘶嘶地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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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okles真希望狼阿什或鹿波比能跟着他,这样他们至少能做点好事,帮他威吓这些人。相反,他们选择在马车周围徘徊,看起来无害。愚蠢的野兽。

    “你们的国王不是警告过你们要提防我吗?”也许他说了我出门时做的事?因为如果他不喜欢你,他一定不太喜欢你。我杀了一屋子他的贵族。就连王子和我打架后也没能逃出来。”他知道他应该分担福劳尔的责任,但他不想把事情搞混,所以他没有这么做。“你们的国王像个害怕挨打的小男孩一样跑出去了,所以他惹我生气后还活着。好伙计们,让我问你们,如果你们的国王都不能把我和他的贵族一起赶下台,你们凭什么想要这么做呢?”

    他可以从他们的眼睛里看到他们思考他所告诉他们的事情时的思想运动。安德洛克斯能猜到他们承受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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