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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顾蓉蓉并不好奇别人的故事,还是那种狗血老套的“英雄救美”的桥段。

    但,想到那个祝平松身上若有似无的酒味,她就不得不弄清楚。

    见郝言诺脸上都是甜蜜的笑意,顾蓉蓉暗暗叹气,但愿,祝平松没什么坏心思,否则这姑娘得伤心死。

    “他怎么救了你?”

    郝言诺笑着摸摸脸,眼神中多了几分落寞:“我自小长得不好看,黑且胖,又爱舞刀弄枪,平时跟着我爹,性子野,没有娘,也不知道怎么做个温柔如水的女子,所以,那些世家小姐们没一个爱跟我玩儿。”

    “当然了,我也不稀罕她们,大不了各玩各的呗。”

    顾蓉蓉打量她,皮肤确实不如养在深闺的小姐们白,但也算不上黑,最多就是健康肤色。

    至于这胖,也算不上,当然不是扶风弱柳之姿,那样她也骑不了马,使不了流星锤。

    她身材修长,有肌肉线条,像那种常泡健身房练器械的小姐姐。

    顾蓉蓉本人,是很羡慕这种身材,她之前就是,穿到原主身上之后,才如此弱不经风,她想着等到达目的地,第一件事,就是把身材练回去。

    “你不黑啊,更不胖,何来丑一说?”顾蓉蓉由衷道,“各有各的美,我个人很喜欢你这种。”

    郝言诺眼睛亮起来,一把抓住她手腕:“是吧?我就觉得与你投缘。可我之前确实胖,也确实黑,是平松,给我找了方子,陪我一点点变白,还瘦下来。”

    顾蓉蓉拦下她的话:“等一下,什么叫,找了方子?你又不是病,为何要找方子?”

    郝言诺笑容敛退,脸色阴沉几分:“我不是胖,是中毒了,我身边的嬷嬷被人收买,天天在我的膳食里给我下毒,让我又黑又胖,丑得很。”

    王妃惊呼:“这也太恶毒了,她为何如此?”

    郝言诺轻声嗤笑:“自古财帛最是动人心,她需要银子,给她的儿子娶妻,给他们家传宗接人,开枝散叶,就把我卖了。”

    顾蓉蓉问道:“是谁指使她?”

    “是刺史的女儿,我和她一向不合,她看不上我,每次开什么茶会,赏花,要么不请我,要么请了我就拿我当猴耍。我爹说她爹是刺史,要给点面子,又说如果他家不给我们面子,那我们也无须再给他们。”

    “所以,那回我就把刺史家的小姐从座位上揪下来,扔到水塘里。大概是因为这个,她从此就更记恨我,买通嬷嬷给我下药。”

    王妃听得脸色阴沉,之前在京城,深宅大院,那些肮脏破事,她见得太多了。

    嫡庶之争,后宅争斗,屡屡不绝,但像这样对无血缘之人痛恨,下此毒手的,还是少见。

    不喜欢人家,互不见面也就是了,本来后宅女子见面的机会就不多,何必又见面又看着不痛快。

    买通下人毁貌毁身材,更是歹毒。

    顾蓉蓉猜测,应该是那种类似激素的药。

    “那后来呢?”顾蓉蓉问。

    郝言诺把顾蓉蓉和王妃请进院子,入厅堂坐下,又吩咐人上了茶。

    这才继续说:“我把她扔下水塘,她也吓得够呛,后来再没见过,我也不再去参加什么会。可我发现,我长胖的速度太快了些。”

    “虽然说我活得有点糙吧,但我见不得自己丑得过分,于是就想着少吃多练,去城外打猎,骑马,练锤什么的,那天我就喝了几碗稀粥,轮锤的时候眼一黑,差点砸死自己。”

    顾蓉蓉:“……”

    王妃抿住唇,实在想笑,又觉得不好意思,掐着手掌忍住。

    “是祝松平救了你?”顾蓉蓉问。

    “不是祝松平,他叫祝平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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