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力搓了搓脸,终于将事情的真相一一道出。

    狄映听完,闭眼沉思。

    他之所以接触章树昌,是能肯定那件血衣和铁匕是被人给调换过了的。

    血衣上的血渍、明显是被泼上去的;而那铁匕上残留的血渍则像是被浸泡上去的。

    而章树昌在堂上做案情陈述之时:说得有条有理、详尽细实。

    这样的一个人,怎么可能会犯那么大的错误?用其平日里最常见的、农妇的裙衫、去图谋诬陷一个出了名的纨绔少爷?这分明就与理不合。

    而换掉物证的人、换成这个样子,大概率就是想着:要让物证能轻易地就被人给识破端倪。

    一是为了表现章树昌的蠢,让人不再相信章树昌的话;

    二就是为了做出个鲜明的对比:一个大少爷怎么可能穿着这样的衣物、还是妇人裙衫去杀人?

    所以,这个站在不同立场上的漏洞、也就被狄映给发现。

    贫与富斗,千难万难。

    站在章树昌的立场上:哪怕有一分不确定、都不敢朝着贵人发难。

    再说孙一兵。其发顶左侧、有道没有被完全遮盖住的箭痕。

    狄映仔细观察过章树昌的手,其手上的茧位能说明:章树昌是个经常练习箭法之人。

    也就能大概率猜得出:章树昌有提前报复过孙一兵。

    而放弃报复之心、改为向官府报案,并不是说章树昌没有报仇的能力。

    毕竟只是这一箭射偏了,其完全还有再射一箭、甚至多箭的机会。

    君子报仇、十年不晚。

    章树昌却忽然改为报案了。那他就一定不会、用件什么妇人的裙衫去让自己、自投罗网。

    仇人还活蹦乱跳的呢,没报成仇还把自己送上门让对方发现、并对付?

    再蠢,也蠢不到这种地步。陷害罪,可是很严重的。

    还有孙一兵。虽然戴着枷锁和镣铐,但那分明也与官场办事的风格迥然不同。

    黄荣桂如果真的是在认真办理这桩案子,那么,抓捕孙一兵的当日,就该进行相关审讯。

    为什么会拖了四日呢?

    而这四日里,如果孙一兵一直有戴着枷锁和镣铐、被关在牢狱之中,其脖颈和脚踝、何以毫无旧痕呢?

    那可不是两样很轻松的物什。

    那分明就是孙一兵在堂审之前、甚至在人犯暂停的侧厢房内、才戴上的。

    且其衣袍也是过于干净了,那像是才从牢狱中提出来的、关押了四日的人犯的样子吗?

    最重要的是孙一兵的态度。那根本就是有恃无恐、自信满满。凭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