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地的刺史最初没有兵权,后来根据实际情况逐步发展成了由朝廷派出使者监军,乃至于由刺史自行募兵出击。

    尤以黄巾之乱时为甚,那时候,只要治下有黄巾的踪迹,刺史就有权募兵。

    但这些的总前提是刺史获得了朝廷的准许。而州牧,则和太守一样,本就有平贼的职责,兵力不足可不得自行募兵嘛!需要告诉朝廷吗?完全不用!

    现在,刘辩想要有限度的给到刺史一定规模的募兵权。

    灵帝反问道:“辩儿就不担心刺史如州牧般无人可治?”

    刘辩答道:“若无叛乱,刺史自然没有兵权。若要防止刺史为了掌兵而养寇自重,朝廷原本就可以在得知叛乱后派出使者。而刺史无治民之权,军队粮草供应皆依赖郡县,本地郡守亦可监督刺史。”

    “我唯一担心的,就是刺史能力不足,既不知兵又不能用知兵之人。”

    灵帝忽然问道:“这些是你想出来的还是卢卿告诉你的?”

    刘辩稍作犹豫,决定实话实说:“有卢师相助,帮我去除了几个不合时宜的想法,大体上是我想到的。”

    灵帝闻言感慨之余,不忘调侃一句刘辩:“怪不得年初时太医说你思虑过度……”

    之后,他交待刘辩道:“稍后以此再写一份奏书,至于伱所担忧的,不妨留至明日,使群臣商讨……”

    刘辩自然答应,又多说了几句话,遂准备告辞回去写奏书了。

    临走时,灵帝忽然说道:“辩儿,这朝中事务,只靠一人是处理不完的,你这两份奏书,可与卢卿共写。”

    刘辩一愣,马上反应过来,应允,作别。

    其实在军事上,刘辩最想做的不分州郡,设立辖区,如部分边郡一般,以不同籍贯的营兵分营镇守。

    作为野战军的营兵战力最强,一营千人左右,规模不算大,但依托于其远超于郡兵的装备和训练,与郡兵战斗力完全不在一個档次。

    放在内郡,关键时候结合郡兵足以形成战斗力。

    由中央拨钱的营兵能做到定期轮换驻地,从而避免军阀化,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军政分离。

    而非像现在这样,只能放任州郡军队的本土化。

    奈何没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