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还问过卖血对身体有没有什么危害?大夫说也没有什么危害,只要把营养补好就行了。

    所以她几乎每个月都去医院卖一次自己的熊猫血,而她每一次只要领了工资或者卖血的钱,一进门不是让婆婆找理由要走,就是被刘大志找理由要走,总之不管她挣多少钱,她口袋里不能有多余的钱。

    她不但去卖血,刘大志竟然还让她去卖肉。就算卖完血,把自己用一袋一袋的血换来的钱交给这个男人,回来只能喝一大杯红糖水补充体能,就这回来头晕眼花,还要回来伺候这一大家子人吃喝。

    还要忍受婆婆的谩骂,家里没一个人,把她放在眼里,她在家里算什么?

    本来在这个家里,觉得只有刘大志对她好,所有的累,所有的苦也都值了,再苦再累就算了,她也不计较,她已经给他承诺过,要跟他过一辈子。

    本来在这个家辛苦支撑着她的就是因为刘大志那一句话:“我爱你,在这个世上我不允许任何人欺负你,就是我家人都不行。”

    这句话让她付出了自己四年的青春,让她放弃了自己日思夜想最爱的人,她想起,她跟他提出分手,他那双悲痛滴血的眸子,她的心就开始抽搐地疼。

    虽然她不爱刘大志,但是刘大志救了她的命,刘大志为了她失去很多,所以她也只能选择委身与他,帮他扛起这个家。

    当刘大志发誓这辈子用命爱她,要护她一世周全,她觉得付出一切都值了,她的要求不高,只要一个家就够了。

    这个说护她一世周全的男人,竟然要把她送给那个恶心的男人,换一份工作!

    她的心开始一寸寸的撕裂,这几年她只想要一个小小的证书,熬了四年,始终他们家的户口本都没有她的名字。

    在这个家里她就像牲口一样,就像没有知觉的陀螺,不停地转着转着,没有一刻清闲,就是这样,也没有得到这一家人一丝一毫的尊重。

    她真想找人倾诉一下自己心里的苦闷,现在她也只有朱琳这个好闺蜜了,自从跟刘大志在一起后,这几年她一直躲着熟识的人,没想到朱琳还是找到了她,而且有空就去店里找她。

    她把心里这些委屈给朱琳一说,朱琳每次都会骂她。

    “让你赶紧离开这家人,你就是不听,你迟早有一天会被这家人吃得连骨头都不剩。”